评论:住客携带现金住店不登记 丢钱两万酒店被判无责

[查看全文]
  没登记携带现金且保管不善 住客丢钱2万酒店被判无责   法院判住客责任自担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一名男子入住酒店后发现近3万元现金丢失,于是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但是,他却因为抱持“钱不外...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