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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遭入宅偷拍讽“封奶收山” 控告媒体宣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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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91票  浏览2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1月22日 21:01
  据台湾《苹果日报》消息,名模林志玲因不满《壹周刊》4年前刊登她豪宅内部装潢照片,还说她装潢目的是“封奶收山、心急嫁人”,控告《壹周刊》副总编辑宋筱玲等人妨害名誉、侵入住宅,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无法证明照片是周刊拍摄,报导仅讨论林的交友状况,无损林的名誉,维持无罪判决。

  法官认定没诽谤

  《壹周刊》法务主任叶锡波得知判决结果后说:“照片内容是香港方面提供,内容只是顺应读者需求,关心林志玲的生活报导,再次感谢法院公正判决。”

  《壹周刊》2006年5月25日的报导,刊登林志玲花3千多万元购买“百达富丽”豪宅装潢照,并指与和成卫浴小开邱士楷、艺人言承旭搞“三角习题”,并引述香港风水师说法,指其装潢目的是希望短时间内钓得金龟婿,早一天“封奶收山、嫁为人妇”,引起林不满提告。

  法官审理认为《壹周刊》的照片是香港《壹本便利》(改名《FACE》)已刊登的,而“封奶”只是通俗用语,无贬损意思,且内容仅报导林男女交往情形,未诬指抹黑其男女关系复杂,不构成诽谤,全案定谳不得上诉。林志玲助理Gaby昨未接手机,无法获得响应。
  2009年10月29日,著名瑞士钟表制造商浪琴表在中国的第26家专卖店暨北京王府井旗舰店开幕庆典上,浪琴表全球优雅大使台湾美女林志玲小姐亮相现场为新店揭幕。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TAG: 林志玲 媒体 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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