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户听闻医药费可报 激动猝死
重庆低保户朱某因病住院,当前来看望的社区领导承诺帮助报销部分医疗费后,激动的朱某因血压升高导致主动脉破裂而死亡。重庆北碚区法院今日开审此案,以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为由,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
《重庆晚报》报道,北碚的朱某是低保人员,年逾五旬的他有高血压、冠心病、胃出血等病史,长期住院治疗。 2007年11月,他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胃炎、胃出血。两天后,他仍感到头疼、乏力,继续在医院输液治疗。当晚,他所在社区的领导来到医院探望,领导赠送了一笔慰问金给他,叮嘱他好好养病,还承诺由社区为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朱某听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流下了眼泪。
社区领导离开病房不到十分钟,朱某的病情突然加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尸检的结果为:主动脉破裂、出血导致急性心包填塞死亡。朱某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朱某的死亡,首先是因为自身疾病。其次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出现情绪激动,最后导致主动脉血管破裂死亡。因此,朱某自身应负主要责任。医院在对朱某进行治疗时,已发现朱某患有高血压、冠心病,但没有告知朱某应控制情绪等注意事项,而且,治疗中医院一直没有给朱某用降压药,应属用药不够规范。所以,医院应该承担降压不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