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被骗16万 3年前女儿被掐死获高额赔偿(图)
13岁的女儿在公交车上被女售票员掐死获得高额赔偿的事情已经过去3年多,人们仍然十分关心痛失爱女的清华大学晏教授夫妇。但令人吃惊的是,居然也有人打起了他们财产的主意:两个半熟脸儿设下骗局,骗走他们16万元!
2007年的相关报道: 清华教授女儿被售票员掐死 获赔75万元(图)
一向比较低调的教授夫妇几番推辞最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3年以来晏教授夫妇最为感动的是:他们受到了学校和所在社区的关怀;清华大学的学生组织每周都派志愿者上门陪晏教授夫妇聊天,3年中从未间断过;“听说我们病了,一个在美国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学生立即请假飞回来看望,许多学生都自愿做我们的干儿干女,我们受到了同事、邻居和诸多爱心人士的慰问关怀,真切地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巨额赔偿款被人盯上
但令人吃惊的是,居然也有人打起了他们财产的主意:有打电话借钱的,有要求帮忙的,还有的直接把孩子拉到了晏教授夫妇的家门口。有一名陌生男子带了一个十多岁女孩,找到晏教授家敲开房门。“我是山西来的,你闺女没了,还有一个户口指标,别浪费了,给我这个孩子吧!”那男子多次前来,并站在门口就是不走。有过多次类似遭遇后,老教授已不敢再接陌生人的电话,不给生人开门,但是最终没能逃脱两个半熟脸儿设下的骗局,被骗走16万元!
保险公司司机骗走10万
牟某是美国一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员,2003年他自称是保险公司后勤总管,其弟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当年晏教授给爱女购买《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就是由他们经手。2005年晏教授的爱女出事后,又是牟某带着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到晏教授家中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对此晏教授夫妇对该保险公司很是满意。
2008年6月初的一天,牟某突然来到晏教授家,说:“我代表保险公司来看望您二老,事情已过了很久,我们公司上上下下都关心你们!”两位老人非常感动。牟某又说:“你们要管好自己的钱财,这些养老钱不能让骗子骗了,我们公司有一项理财新产品,是暗箱操作,对内不对外,您要买的话,我回去跟领导研究一下。”晏教授夫妇表示怀疑,过了几天牟某领着其妻儿又前来看望,以证实他的全家都投资了这项高回报的理财产品,还给晏教授看了相关的文件条款。
又过了两天,牟某带领他的业务员兼司机前来。“我们领导同意你们参加内部人员的这个项目,但要保密。”跟以往的保险业务员一样,牟某主动提出可帮老夫妇跑腿办手续。6月16日他将《承诺书》送来,并取走了10万元现金。记者看到该《承诺书》上注明:“如客户通知我们不做了,我们立即把本金及利息还给本客户;如出现承诺不符的,由我公司承担20%的违约金。”
然而,过了规定的7月16日还款截止日期,老教授夫妇不仅没收到利息,就连自己的10万元本金的影子都没看到,他们每隔两天就打电话催牟某还款。
至8月3日,牟某先后4次自行或托人来稳住老两口,称该项目的总领导就是公司副总于某,让老人放心。可当老人询问该副总时,对方却回答“没这回事”。老教授急忙向保险公司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公司确无此项目,牟某不是公司业务员,只是一名司机,他也借了公司很多人的钱。
还钱的事一拖再拖,曾免费援助老教授夫妇打下那起首例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案的刘舵律师看不下去,几次给牟某打电话申明法律后果。至2009年1月,牟某分4次还款4万元,但还有6万元本金杳无音信,之后他便“失踪”了。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警方已立案侦查。
清华旁听生捞走6万
另一个是9年前曾在清华某培训班旁听过的河北香河县肖某。他自称是河北省香河县广电局局长,如今递上的名片是某研究院姓名学专家“萧光君”。去年9月的一天,他突然来看望晏教授夫妇。在随后的攀谈中,萧声称很受县里重用,正在办3件大事:在香河建影视城,拍《青春之歌》续集,还办《北方商情》报。在得知经常看望晏教授夫妇的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毕业生小张还没找到工作时,他一口承诺:“这事我给办了,搞个北京的户口指标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都办了二三十个了。我在中纪委认识人,中央电视台我直进直出,好些主持人都认识我,就连北京市某某领导都是我的老乡铁哥们。”
小张是关心晏教授夫妇的志愿者,他找不到工作,夫妇俩十分着急,为此两位老人自行去香河考察。萧把“老县长”、“厂长”引见给他们,并提出要6万元好处费。10月5日萧来取钱,并写下《承诺书》:“解决小张的户口转为北京市正式户口,并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两个月内办成……到期办不成事如数退还6万元。”记者注意到,承诺人签名又成了“肖光军”。两个月很快过去了,萧某却翻脸了,经老夫妇多次催促,他才不耐烦地说:“不就是6万元嘛,我还你!”后来萧干脆不开机、不接电话了。
夫妻俩多次找到香河县萧的办公地点都扑空,周围饭馆老板告知:“他欠好几个月的房租,还欠饭钱,人也不见了!”晏教授夫妇和小张经多方了解才知道,萧(肖)某现无正当职业,其自称的许多头衔都是骗人的。
对这两起上门的半熟人诈骗,晏教授夫妇虽已报警也已立案,但卷款者至今没有下落。
律师认为已构成诈骗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刘舵律师认为,基于上述规定并结合本案案情,本案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数额巨大,应构成诈骗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需要说明的是,除根据诈骗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后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