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语征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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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8票  浏览2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24日 11:37
庐江县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语征集启示

 为提升庐江的整体形象,丰富庐江的文化内涵,扩大庐江的对外知名度,更好地树立和推介庐江的新优势、新环境、新形象,决定在全县征集“庐江县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语”,恳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用最有魅力、特色的语言,展示庐江县招商引资整体形象。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体现庐江特色,突出庐江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反映庐江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整洁、易懂、上口、好记,不与周边县区重复;语言表达准确,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创意要新颖脱俗,有独创性、精练性、前瞻性和感染性;中文表述,字数20字以内。 
    2、参选稿件为原创、未发表作品。 
    二、征集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0月10日止(以邮戳或电子信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式 
    1、收信地址:庐江县招商局办公室(庐江县政府大楼五楼,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推介宣传”字样),电话:0565-7322983。 
    2、电子信箱:ljzs@ahlj.gov.cn,标题统一为:“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语—(推荐单位)”,以便识别。 
    四、评审公布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广泛征集,专家初评、媒体公示、终审评定等过程,最后确定的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语,将在《巢湖日报》庐江版、庐江县电视台、庐江县政府网、庐江招商网上公布。 
    五、奖励标准 
    1、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3、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奖品)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特别说明 
    1、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发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其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方案一经被选中,其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征集者所有,征集者享有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权,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启示各项规定。 
    我们真诚地欢迎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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