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婴儿被抢案曝光 偷情男女为瞒私情造假(图)
■ 警方向媒体展示在孙某姐姐家中找到的婴儿。
近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婴儿街边被抢”案,昨日下午终于水落石出。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报假案:女事主袁某怀疑儿子为自己与情夫所生,便将儿子交给情夫抚养。为掩人耳目,袁某谎称小孩被抢并报假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情夫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秋威、学君、吴凡摄影报道
案情回放
12月8日中午,少妇袁某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称,上午9时50分许,她抱着3 个月大的儿子从桂苑小区家中外出,到附近的汇雅苑小区散步。11时许,她从汇雅苑小区西门离开,沿着沙河东路人行道往南的方向准备回家。当她抱着小孩行至沙河东路与石洲中路交界处等绿灯时,一辆在石洲中路上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黑色轿车停下,车上下来一名穿黑色夹克的男子,突然从她手中将小孩抢走,之后快速回到车上,乘车往沙河东路由南向北方向逃走。
袁某说,她急忙乘坐出租车追赶,由于近视,没有看清作案车辆的车牌。在追到沙河东路时,作案车辆脱离了视野,袁某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嫌疑车辆已不知去向。
破案过程
情夫姐家电梯录像
发现“被抢”小宝宝
百日婴儿光天化日下被抢,这是深圳自特区成立以来闻所未闻的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锋当即指示尽快破案,以最快的速度将孩子交还年轻母亲。南山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沙河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成立后,兵分多路开始调查。民警对事主袁某进行了详细询问,以获取案件线索;调取案发时段白石洲汇雅苑小区、桂苑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并对汇雅苑小区附近的保安、清洁工及群众进行调查走访;还对事主丈夫及其关系人进行调查,并查找事主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过的出租车。
警方在经过大量的侦查后发现,袁某所报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一是警方在调取案发时段白石洲汇雅苑小区、桂苑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时,没有发现有该事件发生;二是警方走访所在时段的多名保安、清洁工及群众时,没有人指证有抢劫发生;三是事主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过出租车,警方对各大出租车公司进行调查没有发现涉案车辆,加上事主对案情讲述的诸多不合理之处,警方对该案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被抢”男婴4天被警方寻获
警方随即调整侦查方向,将侦查重点放在调查袁某本人及其关系人上。经查,袁某与40岁的龙岗男子孙某关系密切。孙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区宏浩花园。
12月12日上午,专案组在宏浩花园的小区监控录像中发现,12月8日中午11时21分,孙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婴儿出现在电梯中。经过反复甄别,专案组确认该婴儿即为袁某报称被抢的婴儿。这一发现使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专案组立即采取行动,于12日14时许,在龙岗区坪地龙东村孙某母亲家中将报称被抢的男婴寻获。
与此同时,袁某和孙某也被专案组带回作进一步调查。袁某一开始拒不交代真实情况,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她的侥幸心理被彻底击破,最终如实交代。
揭开谜底
百日亲生子送给情夫抚养 谎称被抢
据袁某交代,袁某和孙某曾于1993年开始恋爱,后来二人分手后各自结婚。孙某婚后一直没有小孩,于1995年领养一女孩。袁某婚后产下一子,但由于与丈夫感情不和,于2004年9月分居。分居后的袁某瞒着丈夫带着儿子找到孙某,并开始与孙某在龙岗区坪山镇姘居,对其丈夫谎称暂居其姐姐家。
婴儿貌似情夫 袁某慌神设局
今年8月,袁某又产下第二个儿子,其丈夫完全被蒙在鼓里。9月,袁某带着两个儿子回到丈夫身边。当婴儿约2个月大时,袁某发觉其长相与其夫相去甚远,且越来越与孙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觉,袁某决定将婴儿送交孙某抚养并征得了孙的同意。
12月8日上午9时30分,袁某抱着儿子从家中外出,在购买了一些婴儿用品之后,于10时 30分从汇雅苑小区正门进入,又从北门离开。孙某开着私家车在汇雅苑北门门口等候,接上母子二人后,随即朝其姐姐家福田区香梅路宏浩花园出发,到达目的地后,袁某独自回到家中,婴儿则在孙某姐姐家寄养3天后,被转移到孙某母亲家中。
由于害怕丈夫质问,袁某向丈夫谎称小孩被抢并向沙河派出所报案。
闹剧尾声
情夫拘10日罚500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目前,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该案中的婴儿出生110余天。12日寻获小宝宝后,警方马上将孩子送到南山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科进行专业护理,并派出两名女警在医院守了一夜。目前孩子健康状况良好。
对话母亲
“我很后悔,愿意用死挽回所有的错误”
文/深圳商报记者 黄顺
昨日下午5时,记者在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与本案女事主袁某独家对话。35岁的袁某哭着表示她“很后悔,愿意用死来挽回所有的错误”,她希望不要影响到丈夫,因为“老公是无辜的”。对于孩子,袁某没有说究竟是和谁生的,她只是说今后会对孩子负责,实在没办法,可能回湖南老家。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记者:现在这件事闹得非常大,你知道吗?
袁某(开始哭):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现在觉得对不起所有人。
记者:那你最初的想法是什么样的?
袁某:我看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我丈夫,就想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记者:“其他人”是……?
袁某(犹豫):是指孙某。
记者:谎报假案称孩子被抢这件事,你和孙某事先商量过吗?
袁某:他不知道。孩子出生两个多月的时候(约1个月前),我和孙某说过想把孩子给他这件事。12月7日也就是案件发生的前一天,我决定把孩子送给他。孙某那天问我,给他之后我怎么同我丈夫、婆婆交代。我跟他说,后面的事你不用管了,你只管把孩子接走。
丈夫找儿心切网上发帖
记者:说说12月8日当天的情况吧。
袁某:本来和孙某说好的是,他让别人来接孩子的,没想到那天他自己开车来接了。我从汇雅苑门口出来,抱着孩子直接上了他的车,然后一起开到他姐姐那里。后来我自己打车回到自己家。回家后,婆婆非常非常着急,在楼上哭。她很长时间没看到孩子,便跟小区管理处的负责人说了。后来看到我回家,便拉着我和小区管理处负责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记者:那你为什么报假案?
袁某:(沉默)。
记者:后来某些媒体还有包括香港媒体报道的一些失实消息,是你向媒体透露的吗?
袁某:不是,是我老公通过网络发帖或者直接找媒体说的。他不知道真相,加上找孩子心切,所以有些话会失实。我看到他蒙在鼓里,上网发帖或找媒体,心里很愧疚。
说出来我肯定无家可归
记者:你自己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吗?
袁某(犹豫):你这样问,如果我说出来的话,我肯定就无家可归了,因为老公肯定要和我离婚。
记者:在案发之前,你不是和老公分居吗?那么你后来突然抱个孩子回去,你老公难道没有起疑?
袁某:每隔半个月,我老公都会接我回家一次。孩子出生那天,是丈夫在医院陪我的。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把孩子送给孙某呢?
袁某:(沉默)。
我会对小孩负责
记者:这个案件被警方侦破后,昨晚你在派出所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袁某: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补救,小孩以后怎么生活。
记者:有答案吗?
袁某:还没有面对,我现在怎么知道?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袁某:走一步看一步了,我会对小孩负责。我可能会去姐姐那里过渡一段时间。实在不行,我可能会回湖南老家。
我很后悔
记者:这个事情现在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你说过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但这事客观上已经给你老公和婆婆造成了伤害,你现在最想对他们说什么?
袁某:你把我写得多坏都可以,但你千万不要影响到我老公,他是无辜的。我不希望伤害到任何人。当然,其实现在已经伤害了很多人,但我希望把所有责任都扛到我身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如果我能用死来挽回所有的错误,我真的愿意。我很后悔,我希望我的家人和老公能安心生活、工作。
近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婴儿街边被抢”案,昨日下午终于水落石出。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报假案:女事主袁某怀疑儿子为自己与情夫所生,便将儿子交给情夫抚养。为掩人耳目,袁某谎称小孩被抢并报假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情夫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秋威、学君、吴凡摄影报道
案情回放
12月8日中午,少妇袁某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称,上午9时50分许,她抱着3 个月大的儿子从桂苑小区家中外出,到附近的汇雅苑小区散步。11时许,她从汇雅苑小区西门离开,沿着沙河东路人行道往南的方向准备回家。当她抱着小孩行至沙河东路与石洲中路交界处等绿灯时,一辆在石洲中路上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黑色轿车停下,车上下来一名穿黑色夹克的男子,突然从她手中将小孩抢走,之后快速回到车上,乘车往沙河东路由南向北方向逃走。
袁某说,她急忙乘坐出租车追赶,由于近视,没有看清作案车辆的车牌。在追到沙河东路时,作案车辆脱离了视野,袁某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嫌疑车辆已不知去向。
破案过程
情夫姐家电梯录像
发现“被抢”小宝宝
百日婴儿光天化日下被抢,这是深圳自特区成立以来闻所未闻的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锋当即指示尽快破案,以最快的速度将孩子交还年轻母亲。南山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沙河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成立后,兵分多路开始调查。民警对事主袁某进行了详细询问,以获取案件线索;调取案发时段白石洲汇雅苑小区、桂苑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并对汇雅苑小区附近的保安、清洁工及群众进行调查走访;还对事主丈夫及其关系人进行调查,并查找事主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过的出租车。
警方在经过大量的侦查后发现,袁某所报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一是警方在调取案发时段白石洲汇雅苑小区、桂苑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时,没有发现有该事件发生;二是警方走访所在时段的多名保安、清洁工及群众时,没有人指证有抢劫发生;三是事主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过出租车,警方对各大出租车公司进行调查没有发现涉案车辆,加上事主对案情讲述的诸多不合理之处,警方对该案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被抢”男婴4天被警方寻获
警方随即调整侦查方向,将侦查重点放在调查袁某本人及其关系人上。经查,袁某与40岁的龙岗男子孙某关系密切。孙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区宏浩花园。
12月12日上午,专案组在宏浩花园的小区监控录像中发现,12月8日中午11时21分,孙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婴儿出现在电梯中。经过反复甄别,专案组确认该婴儿即为袁某报称被抢的婴儿。这一发现使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专案组立即采取行动,于12日14时许,在龙岗区坪地龙东村孙某母亲家中将报称被抢的男婴寻获。
与此同时,袁某和孙某也被专案组带回作进一步调查。袁某一开始拒不交代真实情况,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她的侥幸心理被彻底击破,最终如实交代。
揭开谜底
百日亲生子送给情夫抚养 谎称被抢
据袁某交代,袁某和孙某曾于1993年开始恋爱,后来二人分手后各自结婚。孙某婚后一直没有小孩,于1995年领养一女孩。袁某婚后产下一子,但由于与丈夫感情不和,于2004年9月分居。分居后的袁某瞒着丈夫带着儿子找到孙某,并开始与孙某在龙岗区坪山镇姘居,对其丈夫谎称暂居其姐姐家。
婴儿貌似情夫 袁某慌神设局
今年8月,袁某又产下第二个儿子,其丈夫完全被蒙在鼓里。9月,袁某带着两个儿子回到丈夫身边。当婴儿约2个月大时,袁某发觉其长相与其夫相去甚远,且越来越与孙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觉,袁某决定将婴儿送交孙某抚养并征得了孙的同意。
12月8日上午9时30分,袁某抱着儿子从家中外出,在购买了一些婴儿用品之后,于10时 30分从汇雅苑小区正门进入,又从北门离开。孙某开着私家车在汇雅苑北门门口等候,接上母子二人后,随即朝其姐姐家福田区香梅路宏浩花园出发,到达目的地后,袁某独自回到家中,婴儿则在孙某姐姐家寄养3天后,被转移到孙某母亲家中。
由于害怕丈夫质问,袁某向丈夫谎称小孩被抢并向沙河派出所报案。
闹剧尾声
情夫拘10日罚500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目前,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该案中的婴儿出生110余天。12日寻获小宝宝后,警方马上将孩子送到南山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科进行专业护理,并派出两名女警在医院守了一夜。目前孩子健康状况良好。
对话母亲
“我很后悔,愿意用死挽回所有的错误”
文/深圳商报记者 黄顺
昨日下午5时,记者在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与本案女事主袁某独家对话。35岁的袁某哭着表示她“很后悔,愿意用死来挽回所有的错误”,她希望不要影响到丈夫,因为“老公是无辜的”。对于孩子,袁某没有说究竟是和谁生的,她只是说今后会对孩子负责,实在没办法,可能回湖南老家。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记者:现在这件事闹得非常大,你知道吗?
袁某(开始哭):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现在觉得对不起所有人。
记者:那你最初的想法是什么样的?
袁某:我看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我丈夫,就想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记者:“其他人”是……?
袁某(犹豫):是指孙某。
记者:谎报假案称孩子被抢这件事,你和孙某事先商量过吗?
袁某:他不知道。孩子出生两个多月的时候(约1个月前),我和孙某说过想把孩子给他这件事。12月7日也就是案件发生的前一天,我决定把孩子送给他。孙某那天问我,给他之后我怎么同我丈夫、婆婆交代。我跟他说,后面的事你不用管了,你只管把孩子接走。
丈夫找儿心切网上发帖
记者:说说12月8日当天的情况吧。
袁某:本来和孙某说好的是,他让别人来接孩子的,没想到那天他自己开车来接了。我从汇雅苑门口出来,抱着孩子直接上了他的车,然后一起开到他姐姐那里。后来我自己打车回到自己家。回家后,婆婆非常非常着急,在楼上哭。她很长时间没看到孩子,便跟小区管理处的负责人说了。后来看到我回家,便拉着我和小区管理处负责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记者:那你为什么报假案?
袁某:(沉默)。
记者:后来某些媒体还有包括香港媒体报道的一些失实消息,是你向媒体透露的吗?
袁某:不是,是我老公通过网络发帖或者直接找媒体说的。他不知道真相,加上找孩子心切,所以有些话会失实。我看到他蒙在鼓里,上网发帖或找媒体,心里很愧疚。
说出来我肯定无家可归
记者:你自己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吗?
袁某(犹豫):你这样问,如果我说出来的话,我肯定就无家可归了,因为老公肯定要和我离婚。
记者:在案发之前,你不是和老公分居吗?那么你后来突然抱个孩子回去,你老公难道没有起疑?
袁某:每隔半个月,我老公都会接我回家一次。孩子出生那天,是丈夫在医院陪我的。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把孩子送给孙某呢?
袁某:(沉默)。
我会对小孩负责
记者:这个案件被警方侦破后,昨晚你在派出所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袁某: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补救,小孩以后怎么生活。
记者:有答案吗?
袁某:还没有面对,我现在怎么知道?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袁某:走一步看一步了,我会对小孩负责。我可能会去姐姐那里过渡一段时间。实在不行,我可能会回湖南老家。
我很后悔
记者:这个事情现在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你说过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但这事客观上已经给你老公和婆婆造成了伤害,你现在最想对他们说什么?
袁某:你把我写得多坏都可以,但你千万不要影响到我老公,他是无辜的。我不希望伤害到任何人。当然,其实现在已经伤害了很多人,但我希望把所有责任都扛到我身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如果我能用死来挽回所有的错误,我真的愿意。我很后悔,我希望我的家人和老公能安心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