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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67万现金被抢案告破 疑犯58小时消费16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倍可亲网讯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42票  浏览1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03日 14:08
2006年12月31日22时许,在长春二道邮政支局门前抢劫67万元现金的3名疑犯被抓获。67万元中有51万元以及大量赃物被追回。

  女子刚出银行被抢67万

  1月1日8时20分许,3名疑犯被押解到二道区分局进行审讯。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张光华,男,21岁;李伟,男,21岁;李明,男,今年22岁。3人均是辽宁省北宁市中安镇五粮乡后粮村人,都是农民,李伟和李明是亲属。

  疑犯交代,2006年12月29日10时许,3人在里面闲逛时听到女受害人与营业员的对话。“取100万,你有预约吗?”“我昨天预约了。”这么巨大的数目让3人顾不得当时营业厅内外有数百群众。李明负责准备好出租车,张光华和李伟等待受害人取款后伺机实施抢劫。

  当女子走出储蓄所,欲将取出的巨款放入车后备厢时,张光华和李伟冲了上去,张光华用刀扎伤受害人腹部后,将装有67余万元现金的黑塑料袋抢走,犯罪嫌疑人李伟趁机抢走受害人的灰白色手提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和两部手机)。

  三疑犯58小时花16万元

  得手后,3名犯罪嫌疑人连夜直奔沈阳,并通过朋友在沈阳大东区租了一间3居室,准备在此藏匿起来,躲避警方的抓捕。

  3个“网虫”首先到商场里为自己购买价值超过万元的品牌电脑,每人一台,几千元的高档手机每人一部。两天内又购买了大米、白面等大量生活用品,打算就此蜗居生活。当被问到何以花费如此之大时,3人说,因为有钱也着急,买东西时从不讨价还价,人家要多少他们就给多少。被抓时,他们还研究着第二天要买的用品。因此,仅过58小时,3人就花掉了16万元。

  《新文化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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