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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捡”金饰不构成盗窃罪 签字时激动得手抖(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者:综合编辑
热度77票  浏览2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7日 18:30
梁丽

  经过9个月审查,梁丽拾金案结果终于出来了,背负在身的盗窃罪名正式洗清。昨日下午5时许,由丈夫陪伴从检察院出来后,梁丽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昨日下午2时30分,处在“暴风眼”的梁丽一直很平静,不时露出的沉思泄露出内心中的紧张。丈夫刘建华也不时走到窗边抽烟,把自己藏在一片烟雾中。梁丽特意在病床内换下病号服,穿上了平常的衣服。

  4时左右,刘建华接到检察院电话后,搀扶着梁丽慢慢走出医院。达到检察院后,刘建华扶着梁丽走到检察院3号楼。检察院工作人员核实了梁丽、刘建华和律师司贤利的身份后,准许三人进入,但禁止记者随同采访。

  5时左右,梁丽夫妇走出检察院,刘建华脸上没有以往的凝重,梁丽眼角露出阵阵喜意。

  “检察院没有向梁丽提出公诉。”刘建华对这个结果既觉喜出望外,又有点理所当然。他告诉记者,进入检察院后,一名检察官宣读了案件的处理结果。他转述了检察官宣读的文件:“梁丽,我院受理你涉嫌盗窃案,现已查明,因为证据不足盗窃罪名不成立。但我院认为你涉嫌侵占罪,因侵占罪属自诉告知处理案件,我院无权处理,先把案件发回公安机关。检察院”

  刘建华说,当时梁丽心情十分激动,签名时手一直颤抖。案件经过9个多月的漫长过程,终于有了初步结果,他觉得心头悬着的大石终于落到了实地。“我一直坚信梁丽是无罪的,感谢检察院公平公正审查案件。”刘建华说,梁丽已经归还了拾获的黄金首饰,相信对方不会再提起诉讼。

  梁丽在获悉处理结果后又回到医院治疗,在病房里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梁丽对记者说,从被关进看守所到现在,她一直坚信自己是无罪的。检察院不以盗窃罪提出公诉,丢失黄金首饰的公司如果以侵占罪起诉,她有信心与其在法庭上争论。

  记者了解到,早在5月份,受害人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不会追究梁丽的责任。

  另据了解,梁丽被取保候审后,查出子宫、左肾有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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