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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人家族行窃全国:“抓了我们可震慑全国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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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33票  浏览1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8日 18:42
  看着眼前即将向检察机关报送的起诉意见书,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局长张武清没有破案后的喜悦,也没有像往常那样立即签署自己的名字,而是先拨通了副局长铁军锋的电话:“在向检察机关报送起诉意见书前,还是要分别提审他们,一是在侦查终结前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利于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过;二是让他们好好反思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放下电话,张武清在起诉意见书上写上了自己的意见,落款时间为2009年9月26日。

  这样的盗窃案,是张武清从警以来碰到的第一例。

  初露端倪成群“神秘人”住进小旅馆

  案件的突破口缘于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不久前召开的一次警情研判会议。

  会上,刑侦部门汇报称,辖区近期发生了多起盗窃案件,失窃物品多是手机、项链、笔记本电脑等,作案手法相似,很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治安部门在汇报中说,民警在查询流动人口登记和旅馆业信息上传系统时发现,近期在一些小旅社内陆续入住了大量的安徽省枞阳籍人员,他们成群结队,甚至举家搬迁至此,但未发现他们有什么正当生意。

  这一异常情况立即引起了高度关注。

  警方秘密侦查发现,这些人每日在住所生火做饭,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但凌晨出门后便乘坐出租车,经济及生活迹象十分反常。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他们所到之处,很快就有被盗的报警,丢失物品多为手机、项链等。

  在掌握到第一手证据后,中原分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8月8日凌晨,21名嫌疑人落网,警方同时缴获了大量的被盗手机等物品。随后,又有5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随着案情的逐渐清晰,一个特殊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非同寻常”作案讲究“季节”和“技巧”

  “这个团伙作案也分上下线。”张武清介绍说,“下线具体实施入室盗窃;上线负责带领下线到各地作案并向下线收购所盗物品;更上一级头目从上线手中收购被盗物品,并通过物流、邮寄等方式将赃物销往多个城市的二手手机市场。”

  “这伙人为了逃避打击,可谓是挖空心思。上线和下线一般很固定,相互联络只用代号,不用真实姓名,目的是防止公安机关抓获后供出自己。”张武清说。

  张武清向记者介绍了这一团伙“非同寻常”的特征:

  首先是作案区域广泛,具有集中流窜的特征。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旦发现某一城市有适合作案的条件,便结伙前往,目标一般锁定在大中城市,特别是“城中村”和宾馆、快捷酒店。盗窃得手后,只要时间充足,还会连续作案,走到哪就偷到哪,沿线坐车也偷。

  特征之二是作案时间固定,且有“季节性”。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选择居民晚上休息疏于防范或清晨洗漱外出未关房门等时间作案。有时也根据气候变化确定作案的区域和城市。特别喜欢在天气炎热的时间段作案,会根据气候变化,划分全国各地最佳作案月份,然后向候鸟迁徙一样辗转各地。他们把在郑州盗窃的最佳时间定为6、7、8月份。他们也很迷信———逢刮风、下雨天气和初一、十五不作案。刮风下雨不偷主要是怕留下痕迹,同时顺便好好休整一下。初一、十五不偷,是怕触了“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的霉头。

  特征之三是人手一份“作战图”。这些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民警发现,他们的随身物品中,几乎都有一份郑州市区地图和其他几个城市的城区地图。这些地图上密密麻麻地标注着各种符号,民警经过分析发现,打“×”的地点表示已经盗窃得手;打“√”或“┩”的地点为准备盗窃地;“┩”里面另有符号的表示已经实施盗窃但未得手,对这些地方还要伺机作案。

  特征之四是根据个人外表形象调整分工。他们规定,穿着不好、形象较差的多到“城中村”进行偷盗,穿着相对得体、长相漂亮的,出入宾馆等高档场所实施盗窃。一般是两人一组,互有分工,多为夫妻、姐妹、兄妹、亲戚等搭配。夫妻组合最普遍,一般是男的望风,女的下手。

  特征之五是讲究作案“技巧”。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偷单位,随手提个公文包像模像样的走进一些单位,主要是找现金及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下手。另一类是跑旅馆、宾馆以及住宅区、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城中村”。

  亲戚结伴好逸恶劳幻想“一夜暴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抓获的74名犯罪嫌疑人中,同村、同族的42人,约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0%;其中,夫妻16对,亲姐妹3对,亲兄弟4对。

  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进行盗窃前都从事着一份相对辛苦而且赚钱慢的工作或者生意,都有一种好逸恶劳的思想,都有一个甚至几个乐于拉一把的“好亲戚”,都有一种铤而走险的心理。

  当记者问他们为何要拉着亲人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他们的回答基本一致:“两口子可靠,兄弟姐妹可靠,老乡、朋友重感情,在配合时尽心,一般不会轻易出卖自己。”

  他们的另一个回答也同样惊人的相似:“生意不好做,打工太累,俺没啥一技之长,这种事来钱快,技术含量低!”

  团伙头目之一的严某说,他原来一直在老家的镇上摆摊卖肉,每天只有十几元的收入。有一次,他宴请从外地回来的表哥周某(也是团伙成员)时,被周某的风光震住了。在连喝几杯酒后,周某透露出了“发财的捷径”。于是,他带着发大财的美梦到外边行窃。初次“交易”,他就赚了150元,接着便一“偷”而不可收拾。见利润可观,他马上打电话给自己的表姐、表姐夫,姨姐、姨姐夫……

  在这个团伙中,有一对年轻漂亮的姐妹,她俩原来在江西的一家装修公司帮人刷油漆。给她们“指路”的是“不忍心看你们那么辛苦”的堂哥(也是团伙成员)。在堂哥的指导下,她们第一次就偷了一部新手机转手得了800元,几乎相当于她们一个月的工资。在利益的驱使下,这对姐妹相互掩护,盗窃了上千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手表等物品,也逐渐在“行里”有了名气。见“生意”这么好做,她们也学着堂哥向其他亲戚“伸出了援手”。

  就这样,这个团伙像滚雪球一样迅速发展起来。到案发时,这个团伙已发展到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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