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世界 寻找生活中的美丽 数码摄影大奖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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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票  浏览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10日 19:03
高清世界 寻找生活中的美丽 数码摄影大奖赛

一、大赛主题
生活原本不缺乏美,只是缺乏发现美丽的眼睛!恰逢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开幕前夕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倒计时600天,我们举办“艺术让城市更灵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高清世界,寻找生活中的美丽”原创数码摄影大奖赛,美好一刻,我们同享! 
二、大赛时间
本次摄影大赛征稿时间为期两个月:9月起-11月底。面向海内外所有网友征集以“艺术让城市更灵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精彩图片。
三、主办单位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东方新闻网站

四、承办单位
上海市世博局新闻宣传部
东方网采编中心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新闻宣传部

五、媒体推广
《新民晚报》将刊登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并由世博局出版获奖作品明信片。上海各主流媒体将公布大赛总体情况和获奖情况。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评委会由国内权威摄影专家、网络传播专家等组成。特设以下奖项:
金奖1名 (价值5000元的索尼数码产品)
银奖2名 (价值3000元的索尼数码产品)
铜奖3名 (价值1500元的索尼数码产品)
鼓励奖24名(价值500元的索尼数码产品)
特别鸣谢: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
2、参赛作品应为所拍摄的原图,请勿做较大改动。
3、拍摄参赛作品的数码相机像素不得低于300万像素,上传照片时如因技术问题而需要裁切时,请将边长控制在800。请参赛者妥善保留原图,需要时凭原图在相关报纸上制作彩色画刊。
4、参赛作品须构图明确,对焦无误,成像清晰,作品必须围绕本次大赛主题。
5、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应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同时附加简要的图片说明。
6、参赛作品提交时需同时提交参赛选手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牌或奖状,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8、为保证参赛的真实性,本比赛不接受委托参赛:出现此类情况参照第七条处理。
9、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中国公共道德观念之内容。
10、参赛者作品版权为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拥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展示的权利。
11、作品涉及肖像权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参赛作品一经展出或出版,组委会对作品中摄入的任何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投诉概不负责。
12、已获得过国内外及省市级摄影大赛奖项之作品不得再参赛,地区性摄影大赛除外。

八、比赛规则
1、严禁投票作弊,同一IP地址5秒钟内不得重复投票。
2、24小时之内得票数出现异常增长,将视为无效,此次活动大赛评委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http://show.eastday.com/NEWS/PHOTO/OLYPHOTO2/index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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