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
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
每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5名。
(一)征稿时间:2008年5月起,至2008年8月10日止截稿。
(二)评比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31日。 9月5日前向中央纪委宣教室报送全国参展作品。
(三)展播时间:2008年9月起在本市有关媒体展播。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企事业单位、国内注册的公司及社会自然人均可参加,参赛者针对本次大赛主题自行创意设计的单本、系列作品均可参赛(系列作品视作一件)。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精神,落实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将联合开展“扬正气、促和谐”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以传播廉政文化、树立优良作风、弘扬社会正气、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内容,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推选和展播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http://www.shjcw.gov.cn/node2/2005jcw/node910/node911/u1a8953.html
每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5名。
(一)征稿时间:2008年5月起,至2008年8月10日止截稿。
(二)评比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31日。 9月5日前向中央纪委宣教室报送全国参展作品。
(三)展播时间:2008年9月起在本市有关媒体展播。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企事业单位、国内注册的公司及社会自然人均可参加,参赛者针对本次大赛主题自行创意设计的单本、系列作品均可参赛(系列作品视作一件)。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精神,落实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将联合开展“扬正气、促和谐”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以传播廉政文化、树立优良作风、弘扬社会正气、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内容,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展播评选活动,推选和展播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http://www.shjcw.gov.cn/node2/2005jcw/node910/node911/u1a89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