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电视台征集台标和宣传用语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0票  浏览8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14日 19:03
为更好的展示青州电视台的崭新风貌,优化青州电视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青州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和形象宣传语,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台标和形象宣传语应体现时代特征、青州特色和电视特性。
  (一)台标设计要求:
  1、设计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形神兼备、美观大方、易识易记、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
  2、适用作电视屏幕标识、采访设备(转播车)和用品标识、印刷品标识、徽章以及衍生品等;
  3、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形象宣传语创作要求:
  1、体现青州“文化名城、旅游名市、生态名市和经济强市”的特色,体现“团结、创新、高效”的青州广电精神和“需求第一、服务至上”的青州广电理念;
  2、创意新颖、语言精炼、意蕴隽永、易识易记、朗朗上口;
  (三)投稿要求:
  1、设计台标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X15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需装裱。形象宣传语需抄写工整或用A4纸打印;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台标图案和形象宣传用语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青州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4、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月30日。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州电视台。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二、评审办法 
  青州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台标、形象宣传用语入围作品各3件,在青州电视台和《青州通讯》及“青州在线”网站公布接受市民评选。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免费26-有奖活动网站 www.free26.com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出中选台标、形象宣传语作品各1件,分别奖人民币5000元和2000元;入围作品各2件,入围台标作品各奖人民币1000元,入围宣传用语各奖人民币500元。所有奖金的个人调节税由获得者承担。 
  四、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往:
  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青州市广播电视局总编室
  邮编:262500
  电话:0536-3303025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3、电子版请发至: QZTV2006@SOHU.COM
http://www.qingzhou.gov.cn/invite/index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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