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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黑老大控制珠海地下赌场 成员皆为“80后”(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者:本站编辑
热度130票  浏览4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21日 19:01
  ■刘氏兄弟黑社会团伙,清一色的“80后”成员,3年时间控制“金海岸”全部地下赌场。  

  ■该案是珠海建市30年来首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09年4月尘埃落定,17个犯罪成员全部领刑。

  2009年4月9日下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终审裁定送到了金湾区检察院。裁定书54页,一位检察官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看最后一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这份裁定,给珠海1979年建市以来第一宗黑社会案画上了句号。按照裁定内容,年仅23岁的“黑老大”刘业俊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获刑15年。  

  “刘业俊黑社会案为珠海打黑提供了经验和参照模式,目前珠海第二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已进入侦查阶段。”金湾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案外辨案  

  刘业俊黑社会团伙,是从他的“马仔”讨赌债案逐渐浮出水面的。“马仔”叫赖日柱,1984年生,初中毕业后就出来混社会。  

  2008 年5月,金湾区检察院收到警方送来的一宗非法拘禁案呈捕材料。案情相当简单。据警方侦查,2007年11月,被害人谢贵波在“金海岸”月堂村一个地下赌场赌博,向在该赌场“放数”(即放高利贷)的赖日柱借了3500元高利贷。输掉后无钱归还,赖就和几个人一起将谢贵波强行押回家取钱,在取不到钱后,便将他关押5天,期间进行殴打。最后谢的一个亲戚将3700元还给赖日柱,方被释放。  

  “金海岸”主要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海岸线漫长,风景秀美,跟澳门特别行政区隔海相望。近几年,一批批不法分子在金海岸聚众结伙,开设“地下赌场”,滋生一系列危害社会的问题,如放高利贷、绑架、恐吓、斗殴等。  

  金湾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上述情况早有了解,分析案情后,发现本案隐藏着开设地下赌场的问题。通常,检察院对于警方呈捕的材料,处理方式只有两种,或者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捕。但这次,金湾区检察院并没有简单处理,而是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立案建议书》,建议对在金海岸一带涉嫌开设地下赌场的行为立案侦查。  

  2008 年7月,警方调整侦查方向,很快抓获了开设月堂村赌场的股东之一李朝君。李的案子送到检察院后,检察官又发现刘业俊等涉嫌参与开设地下赌场,并且是赌场实际控制人。刘业俊被抓捕后,检察院要求警方,对刘业俊及其同伙进行追捕,务求一网打尽。8月29日,另一个“大哥”刘业永及其马仔被抓获。  

  侦查刘业俊团伙的罪行并不轻松,他们已在“金海岸”有了强大的势力,人们谈“刘”色变。检察官告诉记者,刘业俊在2006年、2007年两次被刑事拘留,但都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从看守所出来后更加嚣张。在公安、检察干警向群众取证时,人人都害怕报复摇头说“不知道”。有的还说:“我们不信你们这次能把他怎么样,每次抓进去又都出来了。”  

  金湾区检察院认为,这伙人并非一般非法赌博敛财的犯罪分子,而是以开设赌场为掩护,在当地横行霸道,欺压百姓,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民怨极大,显然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可以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方向侦查取证。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  

  2008年10月,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以“两刘”为首的共17人涉黑团伙案。  

  检察院审查查明,刘业俊,又名刘杰,绰号“杰仔”,1985年生于广东廉江,小学文化。从2006年开始,刘业俊、刘业永通过亲属、老乡、狱友等关系,先后纠集了以廉江籍为主的无业人员刘业达、叶李思、杨杰等人,形成人员较稳定的违法犯罪组织。  

  大量证据表明,该组织的犯罪行为大多与开设赌场相关,目的是为了争霸赌场地盘,3年时间已几乎控制金海岸全部地下赌场。自2006年开始,刘业俊、刘业永兄弟见开设赌场有利可图,便开始纠集大量廉江籍的无业人员拉帮结派,一旦发现有人不与自己合作,不给自己入股,就会动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其屈服,逐步控制了三灶地区的地下赌场。并且随着其势力的不断扩大,更加有恃无恐,霸道专横,还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活动。  

  “80后”的赌场发家史  

  “黑老大”刘业俊、刘业永是两兄弟,在这个犯罪组织里,还有个亲弟弟叫刘业达,3人都出生于80年代,而其团伙成员,也几乎全部都是“80后”。  

  “ 二刘”兄弟的赌博“创业史”从2006年底开始。他们先是在珠海三灶镇一个二手车行内开设地下赌场,开业不久,生意兴隆,一个晚上的“抽水”(即收台费)收入就过万元。随后“二刘”野心更大,他们依仗人多势众,手下马仔又个个好勇斗狠,便有恃无恐地扩大势力范围,相继在一些高档酒店开设多处赌场。  

  “ 二刘”因见识广,胆大过人,被团伙成员捧为说一不二的“大佬”。在这个黑社会团伙中,刘业俊负责经营赌场,刘业永则多在外围负责高利贷“放数”,手下一班马仔,分别负责“追数”(即追债)、“抽水”、“放风”,分工明确,各有职责。在当地,他们被群众称为“廉江帮”。  

  随着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刘氏兄弟逐渐萌发垄断金海岸全部地下赌场的念头,而其方法,就是用暴力威胁、凶狠殴打手段,强迫其他赌场让他们入“干股”。 2007年三四月是刘氏兄弟发展最顺利的时期,他们带着强悍的“马仔”,去各个人气旺的地下赌场寻衅,假言要入伙或分红,实际借此吞并对方的地盘。金海岸不少地下赌场,纷纷落入“二刘”的控制。  

  刘业俊被抓捕后曾有这样一段供称:“只要陈玉玲开赌场,我们就要占有股份,如果她不给,就派人去砸她的场。我是第一层的大哥;第二层有刘业达、杨杰、赖日柱;第三层有刘业永的手下李亚海、龙水明、姚业爽,有杨杰的手下刘军、杨亚森、张洪明,有赖日柱的手下赖坤礼、李杨观、简勇昌;第四层有李亚海、龙水明的手下,有姚业爽的手下陈梓锋等。龙水明和李亚海在外吃住,其余的则在车行内吃住,全部由我开支。在我经营赌场或其他方面收入当中提取部分钱向他们发放工资。”  

  “ 廉江帮”第一次碰到“不听话的”,是邓伟、刘胜刚等人开设的新地下赌场。2007年9月初,二刘兄弟听说邓、刘开了个新地下赌场,立即指令亲弟弟刘业达带上一班“马仔”去兴师问罪。刘业达到赌场后,迅速控制局面。一看是寻仇来的,顷刻间挤满整个房子的赌徒逃得一干二净。老板邓伟、刘胜刚看到这个情景,招呼人要与刘业达拼命,但很快被“廉江帮”制服。  

  随后,刘业俊、刘业永从门外走进来,假惺惺要求邓、刘接受他们的入股,一起把赌业做大。邓、刘早知刘氏兄弟为人心狠手辣,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刘氏兄弟看他们不领情,叫刘业达带人过来教训邓伟。接到命令,刘业达及“马仔”将邓伟拳脚交加一顿暴打。其中一名叫陈梓峰的“马仔”,用一把锋利的弹簧刀,直朝邓伟的后背、臀部连捅数刀。邓伟经过这次教训,被迫接受刘氏兄弟开出的无理条件,与他们“合伙”开设赌场。  

  “廉江帮”最让赌徒们害怕的是他们放高利贷“追数”,只要赌徒借了他们的高利贷,不管藏身在哪里,总会有招数逼出来还钱。2007年11月,有一个姓钟的赌徒在刘氏兄弟开设的赌场里赌钱,输光后,向放数的“马仔”借了2700元,结果仍是输光。事后,钟没钱还给刘氏兄弟,就采取东躲西藏的办法逃债。2008年4月,他的行踪被发现,随即被拘禁在某酒店的一间房间里,刘氏兄弟逼迫他写下12000元的欠条。之后,歹徒胁迫他打电话给家人先筹7000元赎身。  

  刘氏兄弟追债时经常祸及无辜,他们派出“马仔”住进欠债人的家,一天收不到钱就一天不离开,吃、喝、拉、撒全在受害人的家里。家里要是有小孩,便威胁说砍掉孩子的手指,从而达到目的。  

  通过控制赌场,“廉江帮”积敛了大笔财富,有据可查的占有股份、收保护费获得的非法利益有80余万元。  

  确凿证据击溃“黑老大”喊冤  

  从 2008年10月24日接受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起,检察官们仅用两个月的时间,便制作出100多页的证据册、40多页的讯问提纲、30多页的答辩提纲和 10多页的公诉意见;针对庭审中各种可能的突发情况,拟定了紧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与法院商定,开庭时检察院的法警加强庭审保卫;专门成立公诉组并指派出庭经验丰富的公诉科科长挑重任,出庭支持公诉。  

  2008年12月22日,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依法对刘氏兄弟黑社会团伙案进行公开审理。虽然犯罪事实确凿,但被送上法庭后,刘业俊兄弟竟当庭喊冤,称他们不是黑社会。  

  案件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黑老大”刘业俊、刘业永面对起诉书的严厉指控显得情绪十分激动。刘业俊当庭翻供,只承认两起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对涉案的其他犯罪事实一概说“不知道”。气焰更为嚣张的刘业永冲着公诉席大声咆哮:“你们凭什么说我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这是一起冤案!”  

  刘业达则称,其他人把赌场股份让给他们是心甘情愿的。“李朝君开了赌场,抢了我们的生意,他怕我们几个股东过去搞事,特别是怕我,可能他觉得我在金海岸有点势力,所以就(主动)给我股份。李朝君和四川籍股东发生矛盾,互相砸赌场,是我出面调停的,可能双方都觉得我有点势力,怕我。”  

  由于被告人刘业永是躲在幕后操纵他人作案,他对所有的犯罪指控均不承认。再加上辩护律师在询问过程中,也有意识将两人的关系与其他15名被告切割,试图否定17名被告人是一个联系紧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官对此早已有充分准备。公诉人调整讯问顺序,采取先讯问罪行轻、认罪态度好的被告人,进而各个击破的策略,用刘氏兄弟的“马仔”证词,锁定刘业俊、刘业永的犯罪事实,彻底打掉他们企图逃避法律严惩的幻想。  

  在随后的讯问中,有两名被告人当庭指证了刘业俊、刘业永带领“马仔”到他人开设的赌场“砸场”,强行要求入股的犯罪事实。紧接着又有两名被告人当庭指证刘业俊、刘业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随着讯问不断深入,刘氏兄弟两人的罪行逐步暴露出来。在讯问过程中,虽然有几名被告迫于刘氏兄弟的淫威,推翻了之前在侦查机关作的有罪供述,但公诉人沉着应对,对这些被告当庭进行追加讯问,使他们的当庭翻供破绽百出。  

  在举证阶段,公诉人运用了现代化手段。检察官将案情证据加以分类归纳,并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举证,将100多页有关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视听资料等证据,分门别类地通过笔记本电脑投影,一一在大屏幕上予以展示,同时公诉人对每一类证据及其要证明的犯罪事实都加以分析和小结。这种富有逻辑、条理性的举证方式,使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显得非常紧凑,将刘氏兄弟与其他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各被告人在犯罪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4类特征及其他的犯罪事实在证据面前暴露无遗。  

  在激烈的控辩中,法院开庭整整持续了3天。  

  金湾检察院创出打黑样本  

  广东省检察院和珠海市检察院的领导对金湾区检察院主办的珠海首宗黑社会案,都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表明基层检察院、基层检察官,虽然条件艰苦,受制约多,但一样可以大有作为。  

  金湾区检察院在2007年、2008年的综合考核中,名列珠海基层检察院第一,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在珠海首宗打黑案中,金湾区检察院发挥出特殊的作用。珠海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对记者说:“金湾区检察院引导打黑,并全程参与的做法,可以概括为‘金湾模式’。在呈捕阶段,能够从表象中抓住实质,从非法拘禁罪发现开地下赌场才是问题所在,并迅速启动立案监督;在侦查阶段,从众多罪名中归纳得出涉黑的结论,并派出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在公诉阶段,则以强大的公诉组,采取现代化手段出庭支持公诉。”  

  在法学界人士眼中,珠海首宗黑社会案还有一层特殊意义,它表明了中国政法机关对于涉黑犯罪“打早打小、绝不姑息”的态度。“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犯罪集团向黑社会组织过渡的形态,我国通常认为在中国大陆还不存在“黑社会组织”,只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氏兄弟的罪名均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其组织所犯罪行,如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都是普通犯罪,还未到罪大恶极的地步,生存时间也较短,经济基础也不十分雄厚,且没有保护伞。在刘氏兄弟还未坐大时,就予以严厉打击,清洁了地方空气,根除了他们对社会的非法控制,也减少了社会危害性。  

  刘氏兄弟黑社会案中,犯罪成员大多都是80年代出生的青年。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在办案手记中这样写:本案的被告人,平均年龄只有20多岁,正处于人生中最黄金的季节,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主观恶性是分不开的。他们作为每一个个体,都有好逸恶劳的特点,不愿去认真学一门谋生的技能。他们大多是初中、小学文化,受教育程度低,因此才会迷失方向、危害社会。其中刘业俊、刘业永、杨杰都曾多次被刑拘,但他们在看守所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称兄道弟,结为狐朋狗友,释放后变本加厉危害社会。  

  2008年12月29日,金湾区法院对这一横行三灶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黑老大”刘业俊、刘业永分别被判处15年和11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余15名被告人均依照金湾区检察院起诉的罪名被依法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无一人出现漏罪或者改变罪名的情况。刘业俊等人上诉后,珠海中院于2009年3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刘氏黑社会团伙打掉后,金海岸的地下赌场也随之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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