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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被医院用于性病广告宣传 黎姿索赔60万(组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布者:综合编辑
热度116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5月19日 16:31
  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香港艺人黎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个人肖像被医院用于性病广告宣传。近日,合肥协和医院涉嫌侵犯肖像权一案开庭审理。
黎姿肖像被用于“专业妇科”广告上。
  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二月六日透露,香港女星黎姿已在春节前与残腿富商男友马廷强于海外注册,黎姿亦向传媒公开结婚照片,指现在很享受做太太的幸福。 中新社发 钟新 摄

  华西都市报5月16日报道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香港艺人黎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个人肖像被医院用于性病广告宣传。近日,合肥协和医院涉嫌侵犯肖像权一案开庭审理。

  原告黎姿系香港知名艺人,曾饰演电视剧《倚天屠龙记》(看相关剧评)赵敏、《金枝欲孽》玉莹等重要角色。黎姿全权委托的代理律师刘春泉庭审中出示了一些证据。证据中的一份广告传单显示:

  律师认为,合肥协和医院未经黎姿授权,擅自使用黎姿肖像,并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公交站牌、长途汽车站宣传,严重影响黎姿的感情以及合法获取黎姿肖像权的企业利益。根据黎姿的广告代言合同,黎姿向合肥协和医院索赔60万元,其中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律师费用等。

  被告合肥协和医院代理律师称,仅凭借印有黎姿头像的宣传册,不能认定该宣传册是合肥协和医院制作,散发广告的行为也无法认定是合肥协和医院所为。黎姿辩护律师所采集的照片和录像,也难以判定其真实性。庭审中,被告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TAG: 安徽 广告 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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