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创办于1957年春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中国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齐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国别地区分布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
50年来,广交会已成功举办100届,对推动中国外贸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第100届广交会开幕式暨庆祝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高度评价说:“广交会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缩影,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标志”。 温总理宣布,“为了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扩大进口,增加出口,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协调平衡发展,中国政府决定:从第101届开始,广交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为适应广交会更名的需要,加强对广交会品牌的宣传,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标志设计方案:
一、设计内容: 中文名称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要求使用郭沫若手书)。

英文名称为: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简称“CIEF”) 标志应包含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和图案。
二、设计要求: (一)创意独特,准确反映广交会的内涵(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在第100届广交会上的讲话等参考资料,可登陆www.mofcom.gov.cn,www.cantonfair.org.cn, www.cftc.org.cn查看); (二)既要有鲜明的中国元素,又要体现广交会的国际性; (三)要有持久性、强记忆度,在世界范围内易于识别。
三、作品提交: (一)作品包括书面稿件和电子稿; (二)书面稿件至少包括彩色(标注CMYK值)、黑白稿、创意说明(约200字)各一份; (三)用A4纸打印,有VIS典型应用最佳; (四)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四、奖励办法: (一)邀请专家评审和领导、群众评审相结合。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中标作品1件,奖金20000元;入围作品5件,奖金各2000元。中标作品和入围作品均颁发证书。
五、应征作品的权利归属: 中标作品和入围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均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所有。
六、征集时间: 稿件征集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来稿一律不退。
七、联系方法: 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新闻宣传处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 邮编:510014 联系人:金星 沈冠洪 潘绍冲 咨询电话:020-26082608,26080138 手机:13316296805,13316296810,13316296812 电子邮箱:zwcief@21cn.com
八、特别声明: 作者保证其投标作品属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果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取得奖金和证书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将予以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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