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徽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1票  浏览2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02日 21:27
 新疆政府网站(http://www.xinjiang.gov.cn/)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公众互联网上的官方网站,是开展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实现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实现网上办事、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为进一步面向社会宣传推介政府网站,扩大政府网站的影响,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按照“便民、利民”的宗旨健康发展,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政府网站的建设,共同办好政府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政府网站徽标。

    征集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承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互联网协会协办。活动从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始,于5月30日结束。

    征集活动将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大众•社会•民选”的特征。徽标评选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的评选结果将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组推荐意见经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报自治区政府领导确定。同时,为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还开设短信有奖竟猜。

    应征作品要求是作者原创、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够突出新疆特色,体现新疆地方民俗风情和新疆民族文化特色;能够体现信息化、网络化和电子政务的理念;能够体现新疆自治区政府形象,以及新疆民族团结、生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风貌;徽标形象要求深受大众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的认同,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徽标征集活动最终将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确定1件中选作品。对本次徽标征集活动的中选作品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税前),其他入围作品,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前)。

     本次征集活动提交作品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若使用纸质稿件,以送至新疆政府网站的时间或邮戳为准。

    具体活动方案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徽标征集细则》,其《细则》将在新疆政府网站(http://www.xinjiang.gov.cn/)、新疆互联网协会网站(http://www.xjis.org.cn/)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http://www.xj.chinamobile.com/)网站上发布。

http://www.gov.cn/gzdt/2007-03/30/content_566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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