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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干部自认“活的窝囊” 杀妻屠女砍死岳母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时代商报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51票  浏览10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11日 11:47
“杀妻屠女弑岳母”案一审开庭 

  凶手被控故意杀人 起诉书称其作案动机为“活得委屈” 庭上对被害人说对不起

  葫芦岛市国税局稽查二分局某科原副科长李纪民,认为自己活得委屈、窝囊而产生杀人恶念。

  2006年8月17日4时许,李纪民先用菜刀将熟睡的前妻沈某砍死,接着又将被惊醒的女儿明明(化名)砍死。之后,他乘坐出租车来到沈某的母亲家将沈某的母亲张某用菜刀砍死。1月8日下午,这起曾轰动葫芦岛市的杀人案一审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起因

  婚姻纠纷致矛盾激化

  1965年出生的李纪民有大学本科文凭。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查明:李纪民与被害人沈某自2006年3月发生婚姻纠纷以来,因多次离婚、复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导致矛盾激化。

  2006年8月16日晚,沈某让女儿明明打电话将李纪民叫到自己的家中,李、沈二人再次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当晚,沈某与女儿明明休息后,李纪民认为自己活得委屈、窝囊而产生杀人恶念。

  案发

  菜刀下仨人殒命

  在2006年8月17日4时许,李纪民用菜刀将沈某砍死。明明被惊醒后,李纪民认为自己杀人肯定会受到惩罚,孩子会遭罪,于是又用菜刀将明明砍死。

  李纪民认为沈某之母张某曾在沈某离婚过程中帮助沈某,决意对其也进行报复。他换衣下楼携带菜刀乘出租车来到张某的住处,进入室内用菜刀将张某砍死。

  法医鉴定,沈某系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多次砍击身体造成颈椎髓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明明系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多次砍击身体造成左颈内静脉及脊髓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系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多次砍击身体造成右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李纪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6年8月17日,李纪民被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庭审

  不理解自己怎能杀害女儿

  1月8日13时30分,此案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被控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李纪民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整个庭审大约用了两个小时。在庭上李纪民对法官说:“我女儿非常可爱,我对她真是捧在手里怕她冷了,含在嘴里怕她化了,不知道我怎么能对自己的亲骨肉下手。我每天都害怕早晨醒来,不敢见外面的阳光,自己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事实,对不起3名被害人,难以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法庭当天对此案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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