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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 夫人马兰发表声明(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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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10票  浏览6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5月01日 10:16
  昨天从国内一些媒体看到,余秋雨先生夫人马兰女士以《我的声明》为题,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私通某美女作家的丈夫余秋雨。从声明中看得出,余秋雨先生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夫人马兰情绪激烈。
余秋雨马兰2006年9月22日在南京东郊

  马兰女士《我的声明》

  我的声明

  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

  感谢广大观众一直以来对我的理解支持,我也将重返黄梅戏舞台,为你们继续奉献我的艺术生命。

  马兰原来也是第三者

  马兰的男友上海求学时不幸死于一次事故,余秋雨是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之一,从而和马兰相识。余不顾自己已婚,开始追求马兰。余和一般成名的文人不同,他更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据余的前妻李红说,余已经做好了各种安排,她只有签字。余和李红当年也曾是一对恩爱夫妻,离婚后,李红带着女儿过着较为艰难的日子。

  宋祖德爆料余秋雨与美女作家私通马兰起诉离婚

  爆料大王宋祖德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被余妻马兰发现,马兰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续案情,宋祖德将及时跟进发布。

  张丽华痛骂宋祖德,否认和余秋雨私通

  (文:张丽华)为了感谢宋臭嘴对我的关注,我友情客串记者,为他送行。

  沉痛悼念宋祖德死于车轮之下

  我和谁上床,这和任何人没关系,再说我也不认识余大师,见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去开房间?吃啥都不能吃亏,吃了亏也不能当占了便宜,宋祖德你这臭嘴,垃圾车不压死你,你是不会消停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宋祖德说的,还是哪个混球说的,这破帖子居然也有好几百点击了,好几个网站转载了,人民网都有了,气死人了。

  这厮倒很看得起余大师,能和我这种榨汁机型的欲女开房多次,这把骨头能经得起我折腾吗?难道他俩是背背山上下来的,估计宋祖德已经品尝过余大师的利器了,所以敢造谣说我和他有关系。也许郭德纲前辈没能给宋祖德爬上山的机会,而且郭老师是正人君子,不从他的非分请求,或许看着他的龅牙,郭老师就肠胃不适了,所以宋祖德恼羞成怒,污蔑郭老师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下半身也退休了,还要蓝色药丸支撑。

  真没想到,宋祖德是GAY啊,这个群体的男人都很优秀的,怎么出了你这个东西?苍蝇都嫌你太臭,不肯停你身上。臭虫都觉得,一定是苍蝇将蛆虫产在你脑袋里了,不然你怎么满脑子都是脏东西?

  就你那几篇破文章,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啊?一副猥琐样儿,以为给你一个支点,你就用你下半身的牙签翘起地球啊?你这种东西,要是摔一跤,两个门牙掉了也不哭,还乐呵呵地说着,老子明天就当地球老公了。别以为你扑倒在烂泥地上,你就强奸了地球母亲,别以为写点黄色花边,就拿自己当作家鲁迅。

  就你两个龅牙,就龇牙咧嘴地道听途说,添油加醋,大象看见你,只能骂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以你的厚脸皮,肯定要问大象,大象嘴里吐得出狗牙吗?你就是这样能把大象噎死,虽然技术含量不高,可大象很爱惜脸皮,不跟你计较。

  妈的,都过去半年了,这破事儿还被翻出来炒,我不用傻逼盯着余秋雨事件,假装说炒作我。我是我,他是他,我要的是正面的影响力,而不是成天有傻逼提一夜情。

  不希望再有人提起余含泪和一夜情,人难免有冲动和错误,但不代表此人一直在错误之中,假如当时知道会有那么多恶狗咬我,我也不会吃饱了撑的,说喜欢余含泪的。

  我的前途,是我自己努力才能得到的,我只说一句实话:依靠炒作,早晚烧焦。还是老老实实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炒作的另一端不是天堂,而是潮湿黑暗的地狱,人要成就自己,还是光着脚吧,脚踏实地的人,比光靠嘴巴四处骂战的要稳当多了。

  不管是不是宋祖德这狗娘养的诽谤我,反正他说郭德纲的那些话,一看就是胡说八道,既然他骂我想挑战的对手,我肯定不希望我的对手失败的,原本等着宋祖德对郭德纲的后续报道,尤其是宋祖德要爆郭德纲嫖娼被抓细节的,等了好久也不见跟踪报道,看来此时子虚乌有。

  本人最后声明:我不认识余秋雨,自从去年十月被恶毒攻击之后,对他没想法了。现在就算余秋雨,两块钱包夜,还提供个性化服务,我也不想要了,妈的,被这事儿坑苦了。

  长期洁身自好,就是管不住嘴巴,说了些憋在肚子里快发霉的话,却招来谩骂,直到现在都有人提,那些瞎了眼的傻逼,成天就知道下半身的话题,大脑都长裤裆里了。当然宋祖德的脑细胞和精液都混合在一起了,因此他的博客点击这么高。

  最后强调:我没睡过大师,他就是免费给我,也不想睡他了。

  美女作家张丽华博文自曝: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

  (文:张丽华)我是在一个盗版书摊上看见余秋雨老师的全集的,当时我翻了一下,很喜欢。小贩问我,要不要买,很便宜,只要16块就能买很厚的一本。
  我说我不买,我家里有他的《山居笔记》。小贩说这全本里头一应俱全。我是不喜欢字体很小的书,也不喜欢光顾盗版刊物。小贩强行问我,为何看了半天,就是不买?

  我说,那是因为这本书里,余老师的照片没有《山居笔记》正版里头那么帅,你看这印刷的封面,我可是晚上看的,你好歹封面弄帅些吧?

  小贩晕死,第一次听说买书要看作者外表,就像吃了鸡蛋,一定要认识那只母鸡,要是母鸡不够漂亮,坚决要吃公鸡下的鸡蛋。

  那天我又买了一本余老师的书,到了学校就问我们教授,余老师怎么样?我很喜欢他。

  他啊,文笔都是挤出来的,硬生生的。

  我有些生气,居然说我暗恋和崇拜的偶像是僵尸文笔,我喜欢他的散文,很美,读着让人赏心悦目,是一种心灵的旅行,从近到远,从古到今,让人怀疑他是历史学家,还是旅行家,或者是考古学家,总之这个男人让人感觉,他像一本百科全书,让人百看不厌。

  如果说知识也有残缺,那么很多人可以去参加残奥会了,我可能是其中的种子选手,我不可能行百里路,也做不到读万卷书,人最珍贵的时间,都用来满足嘴巴之后,便没有闲暇让大脑发育起来,于是我迷上了这个完美的大作家。

  我喜欢余老师,尽管我在余老师的博客里留下我的足迹,可在他的世界里,不光光是脚印,太多的是鲜花,太少的是时间,他不可能回复每一个他的读者,崇拜者,我自然安静地以自己的方式去喜欢。

  今年的年初,雪很大,家人要去安徽过年,问我带好行李没有?我说只要我能把山居笔记里,那个儒雅的男人带走,我的旅途就会很美。

  安徽下着大雪,上黄山是不可能的,连那些低矮的小山都只能远看,而不能践踏。山区很冷,我抱着这本书,在老乡的灶间,脚边还有火囱,红红的火焰只能温暖脚底,我哆嗦着捧住我的山居笔记,希望我想念的这个男人,知道他的读者是如此的敬重他,热爱他。

  有一天,有朋友问我,你有过一夜情嘛?

  我说我不是随便的女人,要看世界上有没有配得上我的男人,或者说有没有我看得上眼的。

  朋友建议我试试看,天黑的时候勇敢地去做爱,天不亮的时候,就当春梦已经醒来。

  我想我也没有极其想要做爱的对象,我似乎对着余老师书上的照片,吻过了几次,不小心被同事看见,笑话了好一阵。说是怎么能喜欢天上的星星,那不属于我能摘到的远方,就算我手里有丘比特的爱之箭,这个完美男人依然远远地挂在天空里,他依然不在我的射程范围里。我有些落寞,因为我终究不可能和这个男人有所瓜葛,他是我天空最亮的北极星。

  我对朋友说,如果哪一天,国家规定每个女人必须要经历一夜情,不然不得吃饭,那么我也会去尝试着主动追求我的北极星。至于其他人,与其和一个瞧不上眼的男人上床,那可能比一天不吃饭还要难受吧。

  我祈祷,有一天我能遇到余老师,能在一个浪漫温馨的场所,亲口告诉他,我爱他。如果没有别人在场的话,我也会将脸蛋遮起来,低声问他,是不是能和我一夜情?

  也许有一天,我也成为了不起的作家,也许这世界不再需要传统而保守的女子,我一定会大声宣布,余秋雨老师,是我最想做爱的对象。

  这不是龌龊的念头,而是对一个人的想念和崇拜,足以促使一个女人想要吞噬掉那个心爱的人,她们把吞噬的过程称作为做爱,去承载一个男人,去包容自己深爱的男人,就如同我,希望能拥有他,哪怕仅仅是一个夜晚……

  张丽华2009年4月23日博客:今天起是单身了

  (文:张丽华)早上九点半,从普陀区民政局107室出来,手里有两个红色的本子,一个是 2000年1月11日办理的结婚证书,当时的我们年轻,大脑里满是对幸福生活的梦想。那时的我,总觉得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幸福,不管风吹雨打,还是电闪雷鸣,有一个心爱的人,陪着到老,简简单单就是快乐。

  手里的另一个红本《离婚证》2009-4-23,我和养猪户协议离婚。总算我们结束了这鸡飞狗跳,长期吵架的婚姻。我们很平静地坐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对面,等待他的审核,填写了三份离婚协议书,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婚礼很顺利,因为没有房子和子女的问题。

  原本以为期待了整整九年的日子,会很开心,开心得尖叫,总算我自由了,我可以飞了。离开民政局时,却也是忧伤的,婚姻里没有谁是胜利者,离开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了,而是一点希望都没了。

  我跟养猪户在一起的12年,风风雨雨也经历了,只不过我对于自由的追求日渐强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然,我这人把小命看得很重要,我觉得自由是第一位的,随后是生命,只有活着的自由人,才有资格去谈爱情

  离婚的现场,我遇到一个80后女孩,我问她,年纪轻轻,离什么婚?就不能好好过吗?女孩说,早离早好。她的洒脱让我汗颜,很多人告诉我,一定要给男人足够的时间,每次我说要离婚时,他也说要给时间,接着我的青春年华都给完了。人到中年,想的是如何为自己活着,活得像个人一样。中年了,知道什么该放弃,不是无休止地给予时间,而是离开,去选择自己的幸福,生命不是无限长的,不可能长期给予的。

  养猪户也想了很久才同意离婚,我没有拿走家里的什么东西,他的房子,还是他的,能得到自由身,我已经极其满意了。离婚的起因,不过是生活里的小事情,他阻止我和二老婆说相声,他说那个女人以后出名了,肯定把我当垫脚石,还会害我,爆料我的个人隐私。

  他说我的相声根本拿不出手,意思是我和芙蓉姐姐一样去天津丢人现眼,为此事吵了一晚上,尽管最后他说支持我,但已经晚了。只要是正确的,又是自己兴趣所在,管他是不是来得及学,没有埋在烂泥地之前,人人都有权利去争取自己喜欢的事业,或者去学习,听过一句话,学习永远不晚。

  没有谁,天生能成名成家,虽然我没有相声的功底,可我只要喜欢,就能去演,艺术就该是平民的,不是艺术家们垄断的。反正我没有孩子,没有家庭负累,我要做的是如何完善自己,世界上不缺少平凡的家庭妇女,但是优秀的女相声演员,有良心的作家是很稀缺的。

  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又何必非得看别人生活,给别人看自己的生活?

  不喜欢被束缚,我想做什么,那就去做,后果和结果,我都自己吃,与他人无关。暂时不想谈恋爱,50岁以前,没有结婚计划。这下没有卫道士用所谓的道德尺度来衡量我了吧?我爱谁,就和谁在一起,不爱了,那就分开,婚姻假如是付出大于回报,那又何必去坐牢呢?

  分开有很多种原因,反对我说相声只不过是导火索而已,这是我正当的爱好,我不希望任何人来阻挠我。说相声是赚不到钱,而且我也没有功底,那些只喜欢规规矩矩过日子的人和我的区别,今后我是作家,相声演员,而他们是人群里的路人甲

  我不用掩饰自己渴望成名,渴望有成就,俗人常说自己淡泊名利,我想首先他要有名利了,才能谈淡泊二字,不然他就是自我安慰吧。也许我到了四十岁,我拥有了名利,也有车有房,却还是孑然一生,可这是我的选择,我无法后悔。

  40岁,有成就了,总比在家带孩子,成天担心被丈夫甩掉的家庭主妇强些吧,我这辈子最重大的错误,第一,投胎于穷人。第二,生为女人。第三,嫁错了人。最后一个错是自己犯的,怨不得别人,在中国,男尊女卑是不可逆转的,女人能不当附属品已经极好了。我不愿当谁的附属品,不想为了男人付出,我更爱我自己。 为了别人付出都是不稳定的,因为男人爱女人的,只是青春美貌。当然也有另类的,但是我没那么幸运能够遇到。

  结婚那天,天下着雨,我们的雨伞找不到了,他骂了我半个小时。

  今天离婚,阳光灿烂,天气极好,我们没有吵架,和平地各奔东西。

  一个人的孤单叫做自由,两个人的孤单叫做寂寞,与其把自己掐头去尾,砍掉犄角,勉强地在一起,不如各自散了吧。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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