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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最牛夫妻“闪婚闪离” 8天离婚3次结婚2次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东南商报   发布者:本站编辑
热度108票  浏览1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8月20日 14:14
  宁波江东区一对夫妻的婚史让人眼花缭乱,从去年7月离婚的第一天起,两人在7天时间内分分合合,一共办了5次婚姻登记手续。算是宁波最牛“闪婚闪离”夫妻。

  陈先生是女方一笔债务的债权人,他怀疑这场“速度婚姻”,最终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昨日记者获悉,陈先生将这对夫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他们的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房产的分割协议无效。

  这对夫妻3年前结婚,女方属于再婚,有个儿子。去年7月14日,两人到江东区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想不到办手续的当天,这对夫妻又马上提出复婚。复完婚,两人又拿着稍有修改的离婚协议书再次离婚。7天后,还是这对夫妻,他们第4次走进民政局要求结婚,结完婚后又离了。

  3次离婚,协议书上的离婚理由都是“感情破裂”。明显的区别在于关于财产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第一次离婚,双方约定房产属双方所有,但女方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赠给儿子,因为儿子未成年,同意在儿子成年前产权证上先写男方的名字,不过男方要补偿女方2万元的精神损害费;第二次离婚,双方约定房产归男方和儿子所有,在儿子成年前产权证上先写男方的名字,男方补偿女方2万元的精神损害费;第三次离婚,双方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儿子完全由男方抚养,同时男方补偿女方40万元的精神损害费。

  这对夫妻的“婚事”让陈先生非常不满。因为他们夫妻俩分分合合的时候,陈先生正准备和女方打一场100万元的借款官司。

  陈先生认为,女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该房产以财产分割的方式无偿过户给男方,属于恶意串通。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法官表示,陈先生的怀疑是否属实,仍需进一步调查,案子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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