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检阅仪式上 广东执勤警察的"光辉形象"(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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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检阅仪式上 广东执勤警察的"光辉形象"(组图)

  日期:2006年11月29日

  地点:广东惠州滨江广场今天是少先队鼓号队检阅的重大日子,现场来了很多领导,不少警察穿著警服维持秩序,但现场所见,很多警察都是烟不离手,当着家长小朋友面前吞云吐雾,有人更丢烟蒂地上再用脚踩,小学生的模仿性很强,担心会给下一代带来影响,惠州是文明城市,警察形象给人健康、威严的感觉,警察和保安的分别在于警察有严格的纪律训练,执勤的时间应该保持文明的姿态,作为法律的保护盾,人民的合理期望是专业的仪表,为我们的少先队员--未来的社会主人翁,做一个良好的榜样。

  附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53号)

  第十七条(一)

  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不得席地坐卧。
TAG: 广东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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