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院徽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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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52票  浏览4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3月19日 11:42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院徽征集启事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始建于1958年,直属于辽宁省民政厅,是全省唯一的省级民政优抚精神专科医院,主要收治复、转、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及地方各种精神疾病、身心疾病和心理障碍患者,以及酒依赖、心烦、头痛、抑郁,儿童情绪和行为异常等患者。现为省退伍军人精神疾病集中收治和家庭病房巡诊定点医院;省慈善总会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宁工程”唯一协作医院;葫芦岛市、兴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省复员军人精神残疾评定定点医院;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业机构;兴城市农村合作医疗精神疾病定点医院;葫芦岛市残联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定点医院。
    医院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医疗设备,用先进的医疗理念和科学的治疗方法,精心施治,人性化温馨护理,取得令人满意的治疗和康复效果,在省内外享有盛誉。
   医院做为民政系统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坚持“服务优抚对象为主,兼顾社会服务,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办院宗旨。恪守民政为民的宗旨,致力于为国分忧,为民解困。建院五十年来为巩固国防、维护军政军民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促进医院文化建设和形象建设,树立对外交流的品牌标识,现向社会广泛征集医院院徽标识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一)院徽设计应主题鲜明,突出体现医院的办院宗旨和服务理念。医院详细情况请登陆www.hldkn.com
(二)院徽图案要简洁大方、醒目,创意、构图新颖,寓意深刻,具有鲜明时代特色,有较强的艺术气息和视觉冲击感。
(三)院徽设计图案通用感强,适合放大和缩小,适合制作旗帜、雕塑、建筑物标识、纪念品等各种衍生艺术形式。
(四)设计要求必须为原创,如有著作权纠纷均由设计者自负责任,与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
二、投稿要求
(一)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提交稿件均可。
(二)设计稿一律采用A4纸张,彩色、黑白效果图、黑白坐标图各一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三)设计者须提交设计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要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详细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
(四)来稿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本院所有。未采用作品著作权属设计者本人,我院将对其采取保护措施,销毁设计稿件,不会擅自用于它处。
(五)来稿请寄送: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路二段2号,邮政编码:125100。来稿请在信封背面注明“院徽征集”字样。稿件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咨询电话:0429—3917501  13009292909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由本院领导并邀请当地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选,评出入围作品五件,再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中选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中选奖一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一个。
入围奖四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一个。
(以上奖金所得税自理)
四、特别声明
(一)本院有权对中选作品进行局部修改。
(二)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http://www.hldkn.com/news_view.asp?id=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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