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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奶杀手对决二奶律师 两人不欢而散(组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华商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79票  浏览29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0月27日 22:06
  建网近半年

  4名“受害二奶”上门要求维权

  据郑百春透露,“二奶维权网”开办近半年以来,已有4名“受害二奶”通过网站找上门来要求维权,“我刚处理完一个案子,是云南的,男方和‘二奶 ’已经达成协议,算是和平解决了。”郑百春通过接触这些要求维权的“二奶”,更生感触,“普通人权益被侵犯,理直气壮要求维权,‘二奶’呢,受到侵犯也只敢偷偷摸摸找到我,还生怕被暴露,这不是弱势群体么?”

  “二奶维权网”受到了关注,包括郑百春的一些有关“二奶”的理论,也得到了个别网友支持。

  但是,细心观察发现,目前,无论在“二奶维权网”内的互动论坛,还是在其他大型门户网站有关该主题的网友跟帖中,针对律师为“二奶”维权一事的责骂仍占主流。

  “杀手”“律师”观点针锋相对

  碰撞 一

  46岁的郑百春是一位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不但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其家庭状况也相对良好。49岁的张玉芬是一位备受婚外情折磨的普通妇女,仅有高中文化水平。23日,记者就婚外情、“二奶”等一系列问题,分头采访二人,同一问题,两人观点完全相反。

  郑百春:“二奶”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张玉芬:多数“二奶”属于好吃懒做之人

  记者:“二奶”到底是不是弱势群体?在并不合法的“婚外”男女关系中,“二奶”有合法权益可言吗?

  郑百春:甘愿做“二奶”的人,大多数是农村女孩,经济条件差,甚至找不到工作。“二奶”遭殴打、辱骂,围观者往往会起哄、吐口水。这些现象足以说明“二奶”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她们有苦,却往往连找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至于“二奶”的合法权益。除了像类似以上的人身权、名誉权受到侵犯外,有些“二奶”替人生了孩子,对方却不给抚养费,有些和别人的老公共同创业创造出来的财富全部被侵占,“二奶”的财产权也经常被侵犯。

  张玉芬:做“二奶”是为生活所迫?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没钱买名牌衣服,开不起好车住不上好房就是为生活所迫?我看多数“二奶”属于好吃懒做的人,希望不劳而获。不但不懂得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情感,更不知道尊重别人的家庭和幸福,任意破坏合法家庭,破坏夫妻感情,一点道德良知都没有。

  就像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不应该打击吗?不应该给予道德谴责吗?这种人都能划为弱势群体,那是不是小偷也可以划为弱势群体?与其这样,你干脆成立一个小偷维权网替小偷维权吧,敢吗?

  碰撞 二

  郑百春:为“二奶”维权是为呼唤理性

  张玉芬:为钱为权做“二奶”是狼狈为奸

  记者:许多人认为,“婚外情”、“二奶”都是社会丑恶现象,是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

  郑百春:人们往往不问青红皂白,把所有脏水都往“二奶”身上泼,“二奶”无论受到任何侮辱,似乎都不为过。这是不人性的,不理性的。

  事实上,“二奶”内心都非常痛苦,我之所以要替她们维权,就是为呼唤人性、理性,要大家在面对每一桩“婚外情”案例时,认真分析根源,而不是一味迁怒于“二奶”。

  张玉芬:不排除婚外情中有真爱因素,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男人和“二奶”恩恩爱爱的时候,他的老婆却正在遭受情感折磨和欺骗。尊重真爱没有错,难道完全放任婚外真情,无视合法婚姻、合法家庭,也是对的?

  “包二奶”要不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男人竞选升迁时,怎么不理直气壮给组织上通报一声,说自己“包二奶”了?已婚男人占有年轻女子,而年轻女子为钱为权委身于已婚男人,这是再典型不过的狼狈为奸,难道还不丑恶吗?

  碰撞 三

  郑百春:我会为有婚外情的好友保密

  张玉芬:我不会为有婚外情的好友保密

  记者:如果你发现你的好友有婚外情,你会怎么处理?

  郑百春:这要看具体情况。举个例子说,如果他和这个女的相处,在感情上确实很好,事业上也有帮助,我会提醒他,让他不要对妻子再造成影响。因为,你已经有婚外情了,你再让妻子知道,这会加重对她的伤害,所以,我也会替他保密。我想说的是,“婚外情”、“包二奶”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存在,它是一系列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等等方面原因综合作用导致出现的,我们应合理地疏导它,一味地反对未必就真能解决问题。

  张玉芬:要是我的朋友真有了外遇,而且有了真爱,我有两个办法:一是规劝他,让他断绝来往,作为男人要对曾经产生过的感情负责,而不是单纯对新近产生的感情负责,把曾经的爱弃之不管。二是,如果规劝无效,我是不会替他保密的,我一定要告诉他妻子,他自己也应该主动跟妻子坦承,有胆量在外面拈花惹草,你就要有胆量跟原来的妻子解除婚姻。
  “律师建网替二奶维权”引发网友激辩

  网评

  律师开办网站,专门替“二奶”维权一事在网络界引发热议,许多网友言辞激烈,对这一现象进行批评,个别网友也表示了不同看法。以下为网友评论实录。

  正方

  女人

  自尊自爱 男人怎能包“二奶”

  网友1:“二奶”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聪明的能落点钱,笨的人财两空,不明白为什么还高叫:“我是‘二奶’,我正确,我可怜!”这又何必呢?既然大奶“二奶”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二奶”们你们真的没有男人要了吗?何必要把别人的老公占为己有呢?

  网友2: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说女人们都自尊自爱,哪有男人能用钱“包二奶”呢?“包二奶”既然是“包”,必定是用钱“包”而不是用情“包”,否则就该称为婚外恋而不是“包二奶”,鄙视所有甘为“二奶”的女人和所有“包二奶”的男人!

  网友3:“二奶”是不道德行为,或者道德有瑕疵,在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的基础上,从一个无辜女性的爱人身上得到的利益可以维护吗?

  网友4:如果“二奶”的权利得到了维护,那是对合法婚姻的一种挑衅,合法的婚姻也就失去了意义,“二奶”本人就应很清楚她本身的地位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又有什么权可以维呢?

  反方

  男人忠贞不渝 多少女人也抢不走

  网友1:谁生下来也不想当“二奶”,站着说话不腰痛,当一个人真正没办法的时候,不要说当“二奶”,比其更厉害的事也做得出来。

  有本事自己看好自己的老公;还有男人,有本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网友2:做情人的女人都是坏人吗?做妻子的就一定是好人吗?不要怨恨别人破坏了你的家庭,如果你能让那个男人忠贞不渝地爱你,来多少个愿意做情人的女人都抢不走他,如果他觉得你不是他要的那种女人的时候,不用别人找他,自己就会开溜的。

  比人类低级的动物都有动物协会替它们说话,做律师的,为弱者打抱不平有什么不对?

  网友3:同情部分“二奶”,而不是赞同“二奶”就是对的。就算你是杀人犯,一样有上诉的权利,这就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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