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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租借礼服穿坏拒赔付 遭服装公司起诉(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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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1票  浏览2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3月11日 18:57
  去年11月,著名影星陈红在穿着某高档品牌时装出席活动时,不慎造成该品牌服装严重破损,而陈红一方当时并不承认损坏了服装,并拒绝赔付,随后闹出的租借纠纷立刻引起了媒体的强烈关注。近日,这家服装公司向媒体通报了整个事件的进展情况,并表示已经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陈红一方赔偿31,840元人民币。

  陈红损坏礼服拒不承认

  在去年底某奢华品牌的活动上,陈凯歌与陈红夫妇作为嘉宾双双走上红毯,穿着一袭红色礼服裙亮相的陈红更是成为当晚的焦点。但随后由这条礼服裙引出的一系列纠纷就更加引人关注了。

  陈红于08年11月6日委托经纪公司租借了这件豪华的礼服裙,并签署了租借协议,但是这条高档礼服裙在归还时,却被发现了严重的破损情况,在服装公司按照协议要求赔偿时,却遭到拒绝,陈红一方也不承认该破损是他们人为造成的。
律师介绍服装的破损情况。
服装破损的细节图片
服装造成的三处破损已经无法修补。
陈红去年11月穿该礼服出席活动,不慎造成服装严重破损。(资料图)

  从服装公司向媒体展示的服装破损图片可以明显看出,该服装共有三处严重的破损,全部是4厘米左右的撕裂,在撕裂处还有严重毛茬,基本属于无法修复的程度,而这与陈红一方所说的晚裙“后面有处扒丝”并不符合。律师指出,如果当时礼服有如此严重的破损,他们是绝对不会外借,而衣服本身也根本无法穿着。

  索赔遭拒只得利用法律武器

  陈红委托的租借人与服装公司曾签订了租借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对服饰破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严格约定,并标明了“如奢华时装发生重大破损或不可修复的损坏,甲方需承担零售价八折购买奢华时装”,而当时租借人也同意了所有协议条款。但是随后在出现破损事故后,服装公司找到了陈红的经纪公司,但是对方却拒绝赔偿。

  律师表示,在双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服装公司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服装款31,840元人民币。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将于近期向陈红所在的经纪公司正式送达法律文书。但是对于案件的周期,律师表示还需要看法院的审理情况,目前仅是针对于合同的纠纷进行起诉,而对方在未经得律所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向国内相关媒体及门户网站公布律师函,对于该行为的合法性,服装公司提出了严重质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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