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九江镇龙舟节征集宣传口号、标志图案启事
九江镇的龙舟运动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它跨越了数百年历史发展的时空,糅合了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元素,体现了九江人民奋勇争先、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了九江具有浓郁水乡特色和悠久历史的龙舟文化。多年来,九江镇每年都举办“传统龙舟”、“五人龙舟”、“国际标准龙舟”和“三人龙艇”等形式的竞技和竞艳比赛,九江龙舟队多次参加国际、国内重大的龙舟赛事均夺得了冠军。为擦亮九江龙舟文化的品牌,现决定举办2007九江“龙舟文化节”,活动时间为今年四月至十月。为此,向社会公开征集2007九江“龙舟文化节”的宣传口号和标志图案,要求如下:
一、宣传口号的创作要求和奖励办法
1、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寓意深刻,朗朗上口,有强烈的感召力,充分反映九江龙舟文化的丰富内涵,体现九江人民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字数限十四个以内。
2、本项征集设录用特等奖一名,奖金四千元;录用一等奖四名,每个奖金八百元;录用二等奖三名,每个奖金五百元。
3、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决定,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监证。若在众多投稿中不能评出特等奖的宣传口号,则该奖项空缺,只设录用一、二等奖。
二、标志图案的设计要求和奖励办法
1、主题突出,结构简洁,线条明快,色彩和谐,寓意深刻,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感,生动形象反映九江龙舟文化的特色。
2、实用性强,易于工艺制作和印刷。应征作品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必须是作者原创并且未曾发表,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请用A4打印纸画好标志图案,并附加设计的文字说明。
3、本项征集设录用奖一名,奖金一万元;入选奖5名,每个奖金一千元。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决定,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监证。若在众多投稿中不能评出录用奖,则该奖项空缺,只设入选奖。
三、征集活动的投稿办法和其他事项
1、征集活动截稿日期:2007年3月31日,以送稿日期或寄件邮戳日期为准。评选结果将在2007年4月上旬公布。应征作品要写清楚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所有来稿均以真实姓名投稿。
2、宣传口号可以用中国移动通讯的手机发短讯到075741880,投稿请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儒林东路48号九江镇文化站,邮编:528203,请注明“龙舟文化节宣传口号创作”或“龙舟文化节标志图案设计”字样,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联系电话:86551503,联系人:麦先生,李小姐。
3、活动详情可以查询九江镇公众网(www.nhjiujiang.gov.cn)和九江招商投资网(www.investjj.com)公告,也可到九江镇文化站咨询。
4、录用及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九江镇政府,不另发稿酬。本活动的解释权属九江镇宣传办公室和九江镇文化站。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宣传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文化站
二○○七年三月六日
http://www.nhjiujiang.gov.cn/gov/display.php?class_id=5&news_id=108
一、宣传口号的创作要求和奖励办法
1、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寓意深刻,朗朗上口,有强烈的感召力,充分反映九江龙舟文化的丰富内涵,体现九江人民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字数限十四个以内。
2、本项征集设录用特等奖一名,奖金四千元;录用一等奖四名,每个奖金八百元;录用二等奖三名,每个奖金五百元。
3、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决定,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监证。若在众多投稿中不能评出特等奖的宣传口号,则该奖项空缺,只设录用一、二等奖。
二、标志图案的设计要求和奖励办法
1、主题突出,结构简洁,线条明快,色彩和谐,寓意深刻,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感,生动形象反映九江龙舟文化的特色。
2、实用性强,易于工艺制作和印刷。应征作品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必须是作者原创并且未曾发表,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请用A4打印纸画好标志图案,并附加设计的文字说明。
3、本项征集设录用奖一名,奖金一万元;入选奖5名,每个奖金一千元。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决定,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监证。若在众多投稿中不能评出录用奖,则该奖项空缺,只设入选奖。
三、征集活动的投稿办法和其他事项
1、征集活动截稿日期:2007年3月31日,以送稿日期或寄件邮戳日期为准。评选结果将在2007年4月上旬公布。应征作品要写清楚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所有来稿均以真实姓名投稿。
2、宣传口号可以用中国移动通讯的手机发短讯到075741880,投稿请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儒林东路48号九江镇文化站,邮编:528203,请注明“龙舟文化节宣传口号创作”或“龙舟文化节标志图案设计”字样,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联系电话:86551503,联系人:麦先生,李小姐。
3、活动详情可以查询九江镇公众网(www.nhjiujiang.gov.cn)和九江招商投资网(www.investjj.com)公告,也可到九江镇文化站咨询。
4、录用及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九江镇政府,不另发稿酬。本活动的解释权属九江镇宣传办公室和九江镇文化站。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宣传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文化站
二○○七年三月六日
http://www.nhjiujiang.gov.cn/gov/display.php?class_id=5&news_id=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