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广播电视台《直播天水》栏目标志宣传语征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0票  浏览9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08日 20:54

为进一步扩大《直播天水》的影响,更有利于节目包装宣传和品牌推广,现面向社会征集《直播天水》栏目标志。
一、设计要求
1、具有广播影视行业特色,符合栏目定位,富有时代感。
2、造型简洁大方,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寓意深刻,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3.要明显区别于国内、国际新闻传媒集团、电视机构和栏目的标志; 
4.既要适用于电视屏幕,又要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栏目中文全称:直播天水
二、应征者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三、应征方式
(一)获取表格  应征人员可自行登陆天水广播电视台网站(WWW.tstv.cn)下载报名表格,(表格复印有效,一律采用A4纸张)。
(二)填写表格征集表格含以下信息:
1、应征者有关身份资料2、应征者联系方式3、设计创意简介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方式一:
   稿件邮寄: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11——5号天水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直播天水》栏目
   邮编 741000(邮件上请注明“应征栏目标志”字样) 
方式二:
   将报名表及协议书连同应征作品(以jpg的格式)一同寄到电子邮箱 TSTVXWZX@sina.com.cn
联络电话:0938——8215776
3639628
13893808497  
传真:0938——8215615
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应征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直播天水》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并通过节目展播面向社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复选和终选。经初选入围的作品,将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委托创作协议》。凡在征集截止后三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初选:选出10件作品入围,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 500.00元;
终选:选出1件中选作品,颁发证书并奖励5000.00元。(不重复奖励)
以上奖金均未扣除个人所得税。
五、著作权说明
所有入围作品视为受天水广播电视台《直播天水》栏目委托制作,其著作权属天水广播电视台《直播天水》栏目所有。本征集书附有《委托创作协议》,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全部认可《委托创作协议》各条款,并在作品入围后与天水广播电视台签署《委托创作协议》。

报名表  按此下载



http://www.tstv.cn/fllm/tbhd/200505/8206.html
搜索
顶:0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