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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祥:我作为广告节目主持人,只拿了十几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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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52票  浏览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19日 18:14
  自从赵忠祥所做的某药品广告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点名”通报后,这位近期由于颠覆性复出主持娱乐节目《舞林大会》而颇受争议的老牌“国字号”主持人又站到了风口浪尖上。在近日和媒购委的详细沟通后,赵忠祥做了撤销起诉媒购委的决定,并且于昨天在千龙网的《事后诸葛亮》节目连线中开腔,称自己并不是该广告的代言人。

  在该节目的连线中,赵忠祥始终保持自己四平八稳的说话风格,一再强调自己没有代言该药品:“我从他们那儿拿了多少钱,具体记不清了,但是只有十几万,如果是广告代言人的话,绝对不止这个数,我的身份只是该广告中的一个节目主持人。当初跟他们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这么签的。”

  虽然声称自己并不是代言人,广告中关于疗效的三句话也是制作单位自己后期加上去的,赵忠祥在面对这些“冤情”时态度依然很坦然:“我并不觉得自己冤枉。现在跟媒购委也沟通了,媒体没有抱着挑拨是非的态度来听我的解释,我已经非常感谢了。”面对陷阱重重的明星广告代言,赵忠祥依然表现得很勇敢:“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要小心了,而且我觉得应该规定在出了事以后,名人也要有权终止广告的播出。”

  广告监管司解读

  代言的概念很模糊

  对于明星代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管理处副处长水志东表示:“老百姓口中的‘代言’实际上是个通俗的说法,是个很小的范围,界限也比较模糊。赵忠祥这个案例应该只算广告的‘参与人’。‘参与人’和‘代言人’在广告报酬、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是有量的区别的。”

  水志东在当天也明确表示,无论如何,有赵忠祥出现的这支广告由于采用了个别病患的疗效做药品的宣传,肯定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但是现阶段的法律还没有对明星广告代言这方面进行详细的界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也正在进行中。
TAG: 广告 赵忠祥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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