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有奖会徽征集启事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成立于1958年(原中国摄影学会天津分会),是由全省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组成的专业人民团体,具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一直没有独立的徽标。2008年即将迎来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五十华诞”,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要求,进一步传播摄影理念、繁荣摄影艺术、塑造协会的鲜明形象,现诚邀有实力、有创意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协会徽标的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我协会的职能性质和摄影艺术特点,个性鲜明,具有标识性;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的英文名称是HEBEI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HEBPA。
2、简洁明快,寓意深刻,雅俗共赏,符合审美要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艺术性;
3、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刷,易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具有实用性。
4、投稿作品电脑、手绘均可,作品尺幅为A4竖式构图,作品彩色、黑白各一份。 作者投稿时请附设计文字说明。电子文档存储 格式为JPG格式。
二、投稿方式:
应征者需提供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投稿均可:
1、挂号邮寄: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收件人:河北省摄影家协会;邮编:050000,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会徽征集。
2、直接送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3、网上投稿:E-mail:hebpa@yahoo.com.cn
4、截稿日期:
2007年3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送交或网上投稿以稿件送达日为准),来稿恕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标志征集设置入围奖3名。奖金标准:中标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未中标者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中标及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所有。
四、评选方式:
采用专家评审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在广泛征求各方人士意见基础上,选出入围作品3幅。4月15日前由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决定中标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http://www.hebpa.net/news/xhdt/2007/31/073111549J38E3DB12HKK2GCKJ72K.html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我协会的职能性质和摄影艺术特点,个性鲜明,具有标识性;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的英文名称是HEBEI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HEBPA。
2、简洁明快,寓意深刻,雅俗共赏,符合审美要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艺术性;
3、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刷,易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具有实用性。
4、投稿作品电脑、手绘均可,作品尺幅为A4竖式构图,作品彩色、黑白各一份。 作者投稿时请附设计文字说明。电子文档存储 格式为JPG格式。
二、投稿方式:
应征者需提供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投稿均可:
1、挂号邮寄: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收件人:河北省摄影家协会;邮编:050000,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会徽征集。
2、直接送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3、网上投稿:E-mail:hebpa@yahoo.com.cn
4、截稿日期:
2007年3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送交或网上投稿以稿件送达日为准),来稿恕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标志征集设置入围奖3名。奖金标准:中标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未中标者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中标及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所有。
四、评选方式:
采用专家评审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在广泛征求各方人士意见基础上,选出入围作品3幅。4月15日前由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决定中标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http://www.hebpa.net/news/xhdt/2007/31/073111549J38E3DB12HKK2GCKJ72K.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