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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子制作同居时性爱光碟勒索前女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信息时报   发布者:李朝涛
热度88票  浏览7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28日 12:15

因生意失败穷困潦倒,浙江人周某竟制作与前女友同居时性爱VCD光碟,以此威胁勒索前女友及其丈夫60万元,并将光碟邮寄给前女友的父母“观赏”。记者昨日获悉,这名男子被广州中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悉,今年31岁的周某是浙江省奉化市人,在2002年时曾与陕西姑娘阿红(化名)恋爱同居。2005年时,阿红得知周某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一气之下与其分手,随后嫁给在广州做生意的丈夫。

婚后不久,阿红就经常接到周某的骚扰电话,说自己做生意失败了,日子很难过,要阿红接济一下他。阿红便听丈夫的劝说约周某出来讲清楚。2005年8月23日,两人第一次在广州天河一家酒店见面时,周某突然说出惊人之言,声称自己有两人同居时的性爱光碟,除非阿红夫妇拿出60万元私了此事,否则就搞到两人离婚。

阿红又羞又气当即拒绝,周某不死心,在随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不停地给阿红夫妇及他们的多名同事发短信勒索,还说要将光碟在马路上散发、贩卖,到最后甚至将光碟邮寄给阿红的父母看。

周某的行为导致阿红夫妻经常吵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愤怒不已的阿红决定“豁出去”来报警求助。2006年6月10日,当周某兴冲冲地应阿红之邀到天河区一家茶艺馆商谈时,警察破门而入抓获正在勒索的周某。

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此案认为:周某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对公民财物强行索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犯罪未遂,法院决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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