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生活世态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吉林一男子为离婚 当妻面和情人发生关系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81票  浏览19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06日 11:19
想要和妻子离婚,但妻子硬是不答应。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丈夫李某竟想出当着妻子的面和别人发生关系的方法。然而,李某的妻子将过程拍下后,到法院请求赔偿。昨日,记者吉林市船营法院了解到,法院判二人离婚,且李某少分家产,并赔偿妻子精神抚慰金1万元。

据了解,47岁的李某1983年和妻子结婚。开始两人感情很不错,2001年李某下岗筹钱到天津做生意。由于经营得力,生活得到改善。2005年,李某妻子到天津,发现李某在天津有了情人。在激烈争吵后,应妻子要求,李某回到了吉林市,并和情人断绝关系。

回到吉林后,起初李某还能按时回家,后来又故技重施。妻子和李某再次争吵,李某提出离婚。但为了家庭和孩子,妻子并没有同意,两人开始分居。2006年10月,李某和妻子再次发生争吵。李某打电话叫来情人,把3个人都关在一个房间,当着妻子的面和情人发生关系,没成想妻子用手机将过程拍了下来,到法院要求离婚,提出要精神赔偿。
TAG: 吉林
搜索
顶:5 踩:6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75 (24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64 (25次打分)
【已经有21人表态】
4票
感动
3票
震惊
1票
1票
路过
2票
高兴
3票
同情
1票
难过
2票
无聊
2票
愤怒
2票
搞笑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