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征集艺术节节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及宣传用语
“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征集艺术节节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及宣传用语
为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新华日报社、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决定于2006年9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办主题为“展示青春风采,构建和谐社会”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为进一步营造艺术节的声势和氛围,吸引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现向各校征集艺术节节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及宣传用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徽要求:色彩明快,线条流畅,富有艺术感染力。
二、吉祥物要求:欢快活泼,富于个性,惹人喜爱,充满朝气。
三、口号及宣传用语要求:紧密围绕艺术节宗旨,言语简洁、响亮,具有感召力,富有时代特色和青春气息,能够体现新世纪大学生朝气蓬勃、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勇于挑战的精神风貌。
四、各高校提供节徽不少于2幅,吉祥物不少于1个。
请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接到通知后,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学生构思创作,将节徽和吉祥物制作成彩色小样,并附设计说明于9月30日前传真、邮寄或送到省学联办公室。节徽、吉祥物、口号和宣传用语一经采用,省学联将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五、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团省委学校部
邮编:210013
电话:(025)83393597
传真:(025)83393597
电子信箱:83393586@163.com
联系人:孙远斌、郭鼎
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06年9月7日
http://www.redmay.cn/Old_CN/articl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616
为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新华日报社、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决定于2006年9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办主题为“展示青春风采,构建和谐社会”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为进一步营造艺术节的声势和氛围,吸引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现向各校征集艺术节节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及宣传用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徽要求:色彩明快,线条流畅,富有艺术感染力。
二、吉祥物要求:欢快活泼,富于个性,惹人喜爱,充满朝气。
三、口号及宣传用语要求:紧密围绕艺术节宗旨,言语简洁、响亮,具有感召力,富有时代特色和青春气息,能够体现新世纪大学生朝气蓬勃、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勇于挑战的精神风貌。
四、各高校提供节徽不少于2幅,吉祥物不少于1个。
请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接到通知后,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学生构思创作,将节徽和吉祥物制作成彩色小样,并附设计说明于9月30日前传真、邮寄或送到省学联办公室。节徽、吉祥物、口号和宣传用语一经采用,省学联将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五、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团省委学校部
邮编:210013
电话:(025)83393597
传真:(025)83393597
电子信箱:83393586@163.com
联系人:孙远斌、郭鼎
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06年9月7日
http://www.redmay.cn/Old_CN/articl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