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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东?辽宁开了家「充气娃娃妓院」网友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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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13票  浏览30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2月23日 11:37
中国时报报导/找充气娃娃开房间嘿咻是否犯法?最近大陆警方即面临此新法律难题,东北辽宁开了家「充气娃娃妓院」,院内为寻芳客备有真人发声、仿照女明星制作的各式逼真娃娃供嘿咻,警方因无法源难查办,网友则叫好连称,可减少性犯罪与性病,应全国推广。

《太阳报》报导,本月十六日大陆网站消息指称,东北辽宁葫芦岛繁华地段中央大街,最近突冒出一家走创新路线的新形态「妓院」销魂窟,店老板购集各式充气娃娃任君挑选,还提供客房让寻芳客跟娃娃做爱作的事。

这些娃娃可是老板精挑细选的各国红牌,不仅容貌体态状似当红女明星,老板更加装真人发声设备,以弥补临场感之不足,对于市场定位区隔,老板称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追星欲望。

消息在网路上传开转载后,娃娃们的「塑胶性」反引发各界论争。首先是付钱找充气娃娃嘿咻有无犯法,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法制处官员指出,此乃本世纪新鲜事,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界定。

公安大人依法论法分析说,充气娃娃既然可以卖,说明销售是合法行为,意味着使用也不违法,在私密空间内使用也不违法,这是你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不是允许在公共场合这么干,法律应该界定一下,要看有甚么社会危害性。

法律无解,那学术界如何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从牟利角度认为,充气娃娃应该不属于淫秽物品,但出租者可以依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处理。

素有中国金赛博士美誉的知名性爱社会学家李银河由商品功能角度认为,充气娃娃是性爱活动的辅助商品,应该算正常的娱乐活动,至于出租提供场地,算不算组织卖淫,李大师说:「这和出租一个救生圈差不多,不能说成是卖淫!」另一位社会学家周孝正指出,律不禁止者皆允许,法律上没规定政府就不能管,「出租充气娃娃成为一种新行业当然有合理性,因为这和卖淫嫖娼绝对不是一码事」。

网友们的反应则十分热烈,绝大多数均认为时代进步了,淫秽与情趣用品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不能简单地将充气娃娃说成是淫秽物品,甚至有网友赞许称,既可满足追星心态,又能减少性犯罪与性病传播,「宜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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