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法律纵横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名模陈娟红颈椎做手术刀尖留体内获赔16万(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北京晚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87票  浏览1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02日 23:13
名模陈娟红颈椎做手术刀尖留体内获赔16万(图)

  名模陈娟红颈椎做手术刀尖留体内陈娟红获赔16万

  模陈娟红在北京某医院做颈椎手术时,射频手术刀的刀尖折断,并遗留在颈椎中。记者今天获悉,陈绢红把医院以及射频刀的销售商、代理商一起告到法院后,市一中院判决陈娟红获赔16万元。

  陈娟红介绍说,她于2003年3月因颈部不适入住北京某医院,诊断为颈椎间盘突出症。住院三天后,医院在局部麻醉下给她做了颈椎5—6间盘射频消融术。在手术过程中,医院发现射频刀尖2mm断裂遗留于颈椎间盘内,无法通过穿刺取出,所以结束手术,整个手术并没有完全完成。医院认为,刀尖折断事件系手术的意外并发症,并非医疗事故。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陈娟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刀尖折断并遗留在颈椎中的危害性及潜在性危险进行鉴定。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称:刀尖遗留在患者颈椎关节中,目前已有轻度移位,尚无造成器质性损害。如该金属异物进入脊髓腔或者压迫颈,可能造成脊髓的高位损伤。也就是有潜在性危险存在。此外,陈娟红为了减少该异物的移位,长期限制了颈部的正常活动,颈椎内异物的滞留对陈娟红的精神性损害明显存在。
陈娟红

  一中院认为,金属异物对颈椎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再加上陈娟红为了减少该异物的移位,明显影响了日常正常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减少了经济收入,医院、销售商、代理商应共同赔偿。
搜索
顶:5 踩:4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4 (2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1.03 (30次打分)
【已经有23人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