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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访“维权人造美女”一心远离娱乐媒体纷扰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法制晚报   发布者:综合编辑
热度95票  浏览5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0月07日 12:46
  曾经名噪一时的"人造美女维权事件"主人公杨媛近日再次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生活的很平静,不愿再提起名誉诉讼。

  “我现在的生活特别平静,不想再接受媒体的采访了。”电话里的女生冷淡地说。她是杨媛,2004年夏天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人造美女”维权事件中的主人公。她因为媒体而声名远播,如今一心要远离媒体的纷扰。中国有关“人造美女”的是非争论,在2004年夏天京城的一场名誉权官司中达到了极致。

  一个农村女孩子为了追求美,她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但是当她发觉这一切依然不能给她一个在选美比赛中公平竞争的机会时,她拿起了法律武器。杨媛的名誉权案件,是国内第一起因整形被拒绝参赛引发的维权纠纷。
 整容前杨媛
整容后杨媛
杨媛说,这张发表在某报上她含泪当场撕掉参赛通知的照片被很多媒体转载

  整形手术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杨媛出生于河南镇平县农村。13岁的时候,杨媛的身体突然像拔节的庄稼一样长到1.73米。但她觉得不漂亮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杨媛觉得自己嘴唇厚,颧骨高,长相越来越糟糕。

  杨媛有一个表姐在当模特。1999年,杨媛14岁。暑假期间,杨媛来到广州找表姐,第一句话就是:“我要跟你学当模特。”于是,杨媛跟着表姐整整学习了一个月。

  从此之后杨媛痴迷当模特,多次参加模特比赛又多次落选。

  2003年3月,杨媛单枪匹马来到了北京。到新丝路等一些模特公司去应聘,因为杨媛长相平平,无一例外地遭到了拒绝,杨媛很伤心,只好到一些草台班子去走秀。她们这些模特被人称作“野模”。即便这样,也仅仅能维持生计,而且她常常因为丑陋被歧视。

  杨媛在报刊上看到一些关于整形的内容,看到许多整形前后的照片,杨媛心里升起一个希望。

  2004年2月,刚刚18岁的杨媛找到了某整形医院。

  根据医务人员的预算,杨媛的整形手术要一次性完成11项手术,全部费用大约是13万元,最少也需要11万元。杨媛回到老家,让父母筹集了11万元回到北京做手术。

  2004年2月9日,杨媛在某整形医院进行了11项手术,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出乎意料 人造美女被取消选美资格

  2004年3月,杨媛得到了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选拔赛的消息。

  2004年4月12日,杨媛拿着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和简历直奔设在雍和宫附近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大赛北京赛区组委会报名。

  这次大赛由报名审核、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组成。经过比赛后,杨媛第一次闯入决赛。

  但是,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决赛前,大赛组委会赛事总监秦磊将一份通知递给杨媛。

  这份“关于取消杨媛同志参赛资格的通知”上打印着:鉴于有关证据表明您是人造美女,故组委会决定取消您参加决赛的资格。落款处盖着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公章。

  看到这纸通知,杨媛顿时感到五雷轰顶,愣在那里,她看着通知发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2004年5月22日,《北京娱乐信报》在3版上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选美大赛刷掉人造美人》的报道。

  报道中不但登载了杨媛被拒绝参赛后泪眼婆娑的照片,还把杨媛整容前的照片也刊登了出来。

  这篇报道,把沸沸扬扬的“人造美女”事件拉开了序幕。

  讨要说法 召集媒体开发布会

  杨媛要向组委会要个说法。通过朋友的介绍,杨媛联系到了一位律师,委托他帮助处理这件事情。陈律师答应帮助杨媛和组委会进一步接洽,维护杨媛应有的权利。

  2004年5月22日下午,在律师和亲友的陪同下,杨媛在建国门长富宫饭店召开了“整形美女有权参加选美大赛——为整形者正名”的新闻发布会。

  杨媛向北京的一些新闻媒体表示,要为自己所受的不公平待遇维权。在新闻发布会上,当媒体记者问到杨媛的伤心处,杨媛几次落下泪来。

  面对记者,杨媛没有隐瞒和回避自己是经过整形的情况,但大赛组委会以这个理由拒绝杨媛参赛让她难以接受,杨媛表示要为参赛权利而努力。

  2004年5月23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北京娱乐信报》等媒体以《人造美女被踢出选美决赛》为题,报道了杨媛被拒绝参赛的消息。

  “人造美女”被踢出选美大赛的消息,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叫好,有人不屑。

  惊人之举 撕毁继续参赛通知

  正当“人造美女”被拒绝参赛的消息炒得沸沸扬扬时,5月26日上午9点,杨媛接到了大赛主办方打来的电话。

  在电话里,他们通知杨媛说:“组委会同意你继续参赛,你来拿参赛通知吧!”杨媛接到电话以后,对方告诉杨媛,经过再三讨论,恢复她的参赛资格,让她来取书面通知。

  在这张恢复参赛通知书上,打印着如下的文字:鉴于您对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的热情和一再表示的希望继续参赛的强烈愿望,经北京赛区组委会认真研究,并征得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总部的同意,决定恢复您参加此次大赛的资格。

  但杨媛却突然决定放弃参赛,拿到通知后她竟然当场撕掉,这个场景让所有人都感到非常惊讶。

  5月29日,因为人造美女事件而引起广泛关注的“2004年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决赛”如期举行。杨媛却突然出现在决赛现场。现场组委会的人员显然认出了杨媛,他们并没有对杨媛加以任何阻拦,熟悉杨媛的人还表示“随时欢迎你再次参赛”。

  事态发展的速度比杨媛想象的还要迅速,随着人造美女事件的升温,很多新闻媒体都来关注这个事情。中央电视台、全国各地部分电视台,甚至日本英国等国外的媒体也纷纷报道此事。

  法院受理 “人造美女”维权第一案引发关注

  2004年6月1日上午,杨媛向东城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6月3日正式受理了此案,案由为人身权纠纷。

  杨媛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5月5日,她按被告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了其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

  2004年5月21日,她在备战决赛之时却收到被告的取消参赛资格通知,由于被告的行为给自己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故要求被告公开向她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5万元。

  这个案件是中国第一起因整形参赛被拒绝而引发的维权纠纷。

  6月29日,东城法院的大法庭座无虚席。10多台摄像机、上百名记者聚集在审判区的两侧和旁听席上。旁听席上还坐着50多名区人大代表。

  法院判决 驳回杨媛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天九伟业公司称杨媛是“人造美女”,是不是歧视,是否对杨媛构成名誉侵害。

  这次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大致有4个:

  第一个焦点是“人造美女”一词是否有歧视。杨媛觉得“人造美女”一词提法欠妥,构成歧视。对此,天九传媒代理人称,“人造美女”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

  争议的第二个焦点是取消杨媛参赛资格是不是为了其他选手的公平。杨媛认为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侮辱。而被告则认为正是对其他比赛者的公平。

  第三个争议的焦点是关于恢复参赛的资格能不能免去对方违约的责任。最后的争议焦点是谁向媒体透露了消息。对这两个问题,双方均各执一词。

  经过法庭一系列的审判程序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杨媛表示同意调解,但是被告方表示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并表示择日宣判。

  2004年7月20日,东城法院作出宣判,驳回了原告杨媛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杨媛不满意,但她并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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