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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113万民事赔偿两天内谈妥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162票  浏览2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5月23日 17:54

  杭州“5·7”富家子飙车案肇事者胡斌因交通肇事罪17日已被批捕,刑事诉讼部分走入司法程序;而民事部分则以胡斌父母代为赔偿谭卓家属113万元画上句号。谭卓父亲谭跃称113万元赔偿协议两天内谈妥,已经到账,并认可胡斌父母的诚意。

113万元赔偿单曝光

   《东方早报》报道,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勇强律师是谭卓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魏律师表示,最初根据相关法定标准提出了总额140万元左右的赔偿要求,具体为:

  物质损失赔偿60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45万元;丧葬、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约1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30万元。这一数字参照了清华教授之女晏继勤在公交车上被掐死获赔精神损失费的案例。生活补助费40余万元。

  对于60万元的物质损失赔偿和40余万元的生活补助费,胡斌父母表示了认同;但对精神损失赔偿30万元表示异议,只认可10万元。谭卓家属考虑后表示接受,随后双方签订协议,胡斌父母赔偿113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魏律师表示,谭卓父母一方53岁,一方52岁,身体健全,按照《解释》不能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但之所以提出生活补助费的诉求,是因为他们即将年满60岁,都是下岗职工,谭卓又是他们的独子,“总要考虑以后的生活”。

  魏律师说,“胡斌父母最终同意了40余万元的生活补助,还是体现出了他们的诚意。”

民事赔偿无碍刑事判决

  魏勇强律师说,胡斌的代理律师首先表示了调解的意向,随后在5月17日,双方律师开始首次赔偿调解。他表示,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的调解还是比较顺利的,“主要是胡斌的父母也比较有诚意,因此花了2天时间就谈定了”。

  据了解,5月18日谭卓遗体火化后,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随后就赔偿金的数额达成了一致。

  针对有人担心113万元是“封口费”,会使肇事者被轻判的质疑,魏律师再次强调,双方只是谈了赔偿事宜,其他方面都没有涉及,“赔偿属于民事部分,胡斌定什么罪判什么刑,这个要归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判决;民事赔偿不能影响刑事判决,也无法影响刑事判决。”

  20日晚上7点左右,谭卓父母带着谭卓的骨灰盒坐火车返回湖南老家。在那里,谭卓的其他亲人已经为他安排好了葬礼,谭卓也终于要“入土为安”。谭卓父亲谭跃表示,等到法院开庭的时候,他会再回到杭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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