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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状告“板鸭刘德华”侵权 律师认为不侵权(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华商报   发布者:娱乐编辑
热度187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5月06日 21:50
  “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我。”这句曾轶可的名言在天王刘德华身上 “重现”。近日,天王刘德华经纪公司向四川崇州市观胜镇,一家名叫“正宗刘德华板鸭店”发出律师函,指店主刘德华侵权,要求取消注册。昨日记者从专业人士处得到的解答称,板鸭店老板刘德华此举不属侵权范围。

  世上有两个刘德华

  一个是明星

  另一个卖板鸭

  一个月前,68岁的四川崇州市观胜镇“正宗刘德华板鸭店”店主刘德华,收到了来自歌星刘德华所在内地经纪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一封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内文称,“刘德华牌板鸭”对歌星刘德华造成精神损害,是侮辱和诋毁,而且商标由“刘德华”三个字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歌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令天王多年奋斗获得的良好公众形象与社会影响力受到损害,明星刘德华请求撤销“刘德华牌板鸭”这个商标。

  记者了解到,香港刘德华将这宗商标争议事件,委托给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其商标部经理吴琼证实,他们于去年接到委托,认为四川省崇州市专卖板鸭的刘德华把“刘德华”三个字注册在板鸭、腌肉、香肠等商品上,侵犯香港艺人刘德华的名誉权,他们已发信要求撤销其“刘德华”牌商标。随后,记者向北京康信致电吴琼,她表示未得到刘德华经纪人指示之前,不方便再评论此事。

  另外记者从香港媒体了解到,刘德华经纪人也表示天王并非刻意控告对方,会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做后续决定。
  卖板鸭的刘德华

  变得沉默寡言

  68岁的四川崇州观胜镇刘德华自1980年开始经营“正宗刘德华板鸭店”。2004年,老人申请注册“刘德华板鸭”商标,2007年老人拿到了以姓名“刘德华”、个人肖像注册成功的商标资格书。

  老人子女表示,起初他们也很担心被指侵犯名誉权,但很快便打消顾虑,因为老人自出生便叫这个名字,比香港刘德华早,而且相关部门也批准了,应该没有问题。老人女儿还说,自从老父收到律师信后变得沉默寡言,“他不是忙碌干活,就是独自坐在一角抽闷烟。”据了解,板鸭是四川崇州的特产,光是一条观胜街就有几十家板鸭店,而每一家都是用店主姓名注册成招牌的。老人女儿强调说:“老爸与香港刘德华本来就风马牛不相及,我们没想用他的名字添光。”而为应对北京的律师信,老人一家人也委托四川一商标事务所为侵权争议申请答辩。

  律师认为

  此事不属侵权行为

  陕西国一商标事务所总经理刘朝晖律师认为,四川刘德华并不存在侵犯歌手刘德华姓名权,“首先,板鸭店老板原名就叫刘德华,他的姓名也受到法律保护,另外,从两人年龄上看,显然他要比歌手刘德华用得早。再次,店主在2007年注册商标时,为区别香港的刘德华,还将自己头像注册商标,因而主观并不存在侵犯歌手刘德华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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