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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传销案涉案14骨干落网 葛优为其代言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信报   发布者:记者李剑英
热度172票  浏览1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19日 12:54
涉案金额16亿余元,使全国2万余群众(其中包括17000名北京人)深陷骗局的亿霖木业传销案件昨天有了最新进展。北京市公安局昨天表示,警方已抓获14名传销骨干,这14名传销骨干通过提取销售提成的方式共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

【案件回顾】

非法传销涉案金额16亿

去年以来,许多群众向公安部门举报亿霖木业集团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经营犯罪等问题。随后,这起北京迄今为止最大一起非法传销案开始初露端倪。

警方立案侦查发现,自2004年4月以来,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等多人纠集在一起,成立了亿霖集团及多家关联企业。他们在全国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

仅两年多的时间里,赵鹏运等人非法经营额达16亿余元。

投资人3亿护林费被瓜分

目前,北京警方已依法扣押、冻结了亿霖集团的部分非法所得和资产,并于今年2月8日依法查封了亿霖集团在北京的经营场所。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赵鹏运等人在销售林地时,以管护林地为名向投资者收取了3亿余元的“林地管护费”。但该集团既未按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将这笔资金真正交银行监管,也没有作为管护费用专项管理,更没有用于林地管护的专项支出,而是被混入销售林地款,用于给各级销售人员发放提成和挥霍。   


  【警方抓捕】

  14名传销骨干现已落网

  北京市公安局昨天表示,对赵鹏运等9名亿霖集团策划管理人员依法执行逮捕后,北京警方对参与传销且逃匿的骨干人员全力展开了集中抓捕行动,民警分赴辽宁、吉林、河北陕西等地,现已抓获14名传销骨干。

  据介绍,这14名传销骨干通过提取销售提成的方式共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警方已追缴部分赃款,并扣押查封其用赃款购买的汽车、房产等财物。

  【警方警告】

  自首人员可从宽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昨天再次敦促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传销骨干和各级传销参与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并立即退回违法所得,以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参与传销的人员向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对自首和主动退赃人员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另外警方对亿霖集团经营场所清盘并向社会公布案情后,购林群众普遍认清该公司进行传销违法犯罪的本质特征,以及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纷纷通过正当途径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接待地点报案登记,并积极揭发诱导其参与投资的上线传销人员。

  “公安机关以打击传销犯罪和减少广大购林群众的经济损失为目的,将继续全力开展对传销参与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工作。”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再次强调说。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接待报案的购林群众4500余人。警方希望购林群众继续通过正当途径报案登记、反映问题,并将依法区别对待购林群众和各级传销人员。

  报案接待点: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宣武区半步桥44号)及各分县局经侦队。

  举报电话:010-83547515。

  【警方提醒】

  符合4特征即为非法传销

  警方昨天提醒广大市民,对当前复杂多样的传销活动,要做好识别防范。另外警方表示,符合下列4项条件特征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1.从组织方式看 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2.从计酬方式看 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3.从销售方式看 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4.从经营目的看 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TAG: 北京 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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