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健康行业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354票  浏览7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4月22日 13:49

深圳健康行业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好的广告作品,读起来是种享受;糟糕的广告版面和内容,其实是对受众审美的一种践踏。这些年来,健康类的广告,尤其是药品、保健和医疗的平面广告,设计效果不如人意,其最终起到的宣传效果自然是大打折扣。

    随着国家加大对医药保健类广告的监管力度,一些黑压压的文字类广告已经不适合在平面媒体刊登,而且多年来,这类广告一直所坚持的标题大、文字多、图片杂、创意差等特点逐渐为消费者所不喜欢,广告效果也逐渐下降。有鉴于此,为进一步贯彻国家11部委关于加强健康类广告规范刊登的精神,提升健康类广告形象,提高读者对广告的注意力,增强传播效果,使健康类广告创意更高,制作更精,格调更雅,效果更佳,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社拟与深圳市广告协会联合主办 “深圳健康行业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本次设计大赛旨在倡导简明、规范、形象、公益的特点,力求达到创意新颖、清雅悦目的视觉效果,做到既传播资讯又树立自身品牌形象与实力的营销策略,促进健康类广告规范发展。

一、大赛主题:亮色放大广告效应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广告协会 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社、深圳新闻网
    支持单位:问工网、深圳报业集团报捷呼叫服务中心

三、活动时间:2008年4月15日~6月15日

四、发布媒体:晶报 深圳新闻网 问工网
    参赛作品进行统一编号后,可在晶报上刊登展示,同时在深圳新闻网和问工网展示,以便读者进行投票。

五、作品规格:
    整版32cm*23cm,半版15cm*23cm(报社另统一设计2cm*23cm的刊头,内容为“健康品牌广告大赛”第*号参赛广告——网上、短信投票办法)。

六、征稿要求:
    1、征稿类型:凡符合广告法规定,并严格按照本次大赛的要求,在《晶报》周一到周五刊出的平面媒体广告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2、征集范围:全国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及其产品,深圳市各大医疗机构。
    3、设计要求:
       1)符合广告法的规定,突出品牌形象和创意设计。
       2)广告中不能使用案例。
       3)广告中不能使用患者图片。
       4)广告内功能诉求仅限于批文内容,可在符合广告法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广告词和广告语。
       5)广告中咨询电话不应超过两个,销售网点中销售地址不能超过两个,或者注明在深圳**、**、连锁药店有售即可。销售网点字数不应超过20字。
       6)广告文案1/2版不超过300字;整版不超过600字。
    4、评选标准:主题表意的准确性(30%);视觉表现的原创性(30%);表现手法的艺术性(25%);形式的独特性(15%)。

七、评选方式:
    本次设计大赛将通过读者短信、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三项综合的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获奖作品16件。
    由高校学者、政府官员及深圳资深广告人士等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占50%的权重;读者短信投票评选占25%权重;网络投票评选占25%权重。

八、奖项设置:
    设金、银、铜、优秀奖共16项,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前三项大奖奖励本报周日广告版面(金奖1名,奖励周日普通版半版彩色形象广告3次;银奖2名,奖励周日普通版半版彩色形象广告2次;铜奖3名,奖励周日普通版半版彩色形象广告1次)。

http://www.sznews.com/2008gg/szjkds/szjkd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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