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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莺莺案内裤精斑鉴定生变故 家属拒绝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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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60票  浏览25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2月12日 10:29
高莺莺案内裤精斑鉴定生变故 家属拒绝指定机构

  昨日,高莺莺母亲陈学荣断然拒绝了襄樊检方指定的上海的一家鉴定中心。高莺莺案件中的内裤精斑重新鉴定又生变故。此前,检方本已告知高家人可自行推荐重新鉴定机构。

  据王才亮律师介绍,上月23日接到襄樊市襄城区检察院的关于高家人可自行推荐重鉴机构的通知后,即于27日赶到襄樊,与襄城区检察院相关人员磋商后明确:内裤精斑可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可由高家人推荐;费用由高家支付。王才亮返回北京后,经过与律师事务所商议,决定重新鉴定的费用1万-2万元由所里负担。

  经与高家人商量后,王才亮把原属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推荐给检方。检方回复称,由于原来的精斑鉴定机构为公安部所属,他们主张重新鉴定当由位于上海的司法部所属司法鉴定中心来做。与高家人再次商量后,王才亮第二次推荐了原属最高人民法院的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来做重新鉴定。

  12月7日,检方再次知会王才亮,经研究,检方决定由上海原属司法部的司法鉴定中心来做重新鉴定。

  昨日,高莺莺的母亲、高天虎的妻子陈学荣从打工地河北新乐市来到北京会见了律师王才亮,并电话与高天虎的妹妹高玉枝进行了商量,坚决不同意由检方指定的鉴定机构来做重新鉴定。

  高莺莺于2002年3月15日晚坠楼身亡,其父母高天虎、陈学荣认为女儿系为人所害,遂到处告状上访。今年早些时候,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所留。11月10日,高天虎申请对内裤精斑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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