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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强奸14位少女 自称曾被冤判强奸罪而报复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东北新闻网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77票  浏览29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16日 12:22
  核心提示

  2007年1月7日晚,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在节目里播发了一条辽宁省公安厅通缉令,被通缉者李艳波罪行累累,抢劫、强奸未成年少女共计案件14起,杀害两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通缉令播发的第三天,逃亡两年之久的李艳波落网了。面对记者,他出口惊人——

  直击抓捕

  公共厕所里擒住嫌疑人

  1月8日19时,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看见一个很像通缉令里的人,让刑警过来看看。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在获得这一线索之后,立即和本溪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本溪县公安局马上展开部署。

  1月9日上午9时,抓捕行动开始。警方为不暴露身份,特意换车搭乘一辆微型面包车前往举报者所说的本溪县大市场。本溪县公安局刑警李道明队长安排三组人马:一组假装是买菜的,打探地形;一组逐个派查;还有一组机动的。

  本溪县大市场是一个露天的农贸大市场,没有固定的出入口,来回过往的人也很多,如果不马上找出那个疑似逃犯,那么他很有可能再次消失在警方的视线里,在接到命令后,本溪县警方采取了在大市场附近地毯式搜索的办法。在一个公共厕所里,侦查员注意到了一个人。

  警方从2004年12月份开始,就已经在网上通缉李艳波。经过了长达两年的通缉寻找,李艳波的姓名和长相已经牢牢刻在了每一个办案人员的脑海里。当侦查员看到公共厕所里的人时,立刻就认出此人正是李艳波。抓捕行动开始了,李艳波束手就擒。

  色魔其人

  报复心理导致疯狂作案

  犯罪嫌疑人李艳波,男,生于1967年2月10日,海城市温香镇丁家村人,公安部督捕A级逃犯。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犯罪嫌疑人李艳波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李艳波交待,2004年8月份以来,他曾经流窜到鞍山、锦州、辽阳、盘锦、本溪等地,尾随未成年女子抢劫、强奸作案14起,杀死2人。李艳波1米65的个头,其貌不扬,看起来也挺瘦弱,他为什么会一再把黑手伸向未成年少女呢?

  李艳波告诉记者,他强奸少女就是因为他以前的经历。

  1999年,李艳波因为强奸罪被判入狱4年,李艳波说这段经历是他人生最大的阴影,也是他出狱后疯狂作案的理由。李艳波认为自己冤枉,但具体是怎么冤枉法,他也说不出来。沉默良久,他终于挤出一句话来:“说我强奸,那我就做呗!”

  2003年,李艳波出狱后,他的妻子带着儿子离开了他,家里的亲戚朋友也对他冷眼相看。他出来以后对女人产生报复心理。于是,李艳波开始在各地疯狂作案,抢劫、强奸、猥亵、杀人。可是他似乎从没想过,祸害一个女孩会破坏整个家庭。

  色魔自述

  最后悔的有两起

  强奸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留下的是一生的阴影,这种一想起来就让人咬牙切齿的事,李艳波干了一次又一次,但李艳波却狡辩说,他居然也后悔过。

  2003年,李艳波刚刚刑满释放,他来到辽阳的一家浴池当了一名搓澡工。虽然浴池老板对李艳波很好,但是李艳波还是把罪恶的目光盯在了浴池老板15岁的女儿身上,实施了他出狱后的第一起强奸。“她早上在家睡觉,我进屋以后,她喊,先掐,也没掐晕,问她听话不?她说听话,完事就走了。”一次暴行就是这样被李艳波形容完毕了。

  李艳波知道自己向熟人下手,一定会被警方抓到,因此他开始四处逃窜。当他逃到海城时,他又把目光盯上了一个牌友的女儿。强奸,盗窃,作完这一切后他又消失了。

  “这两个人我都认识,作这么多起案子,最后悔的就是这两起。”说完这句话,他的脸上有一点不自然,也许这种表情就是他后悔的样子。

  片刻之后,李艳波又开口了:“我这么说是不想让朋友受委屈。”真想不到这句话他是怎么说出口的。

  累累罪行

  一边逃亡一边犯罪

  李艳波还变本加厉地制造了多起强奸抢劫案。

  2006年2月17日,李艳波逃窜到鞍山市的铁西区。当他尾随一名刚刚放学的中学生进屋后,李艳波打算对女孩进行强奸,女孩苦苦哀求。这个女孩也是李艳波惟一放过的人。李艳波虽然没有实施强奸,但是一共从这个小女孩家里抢得100块钱人民币,金手镯一个,价值4800元,金项链一条,价值500元,金戒子一个,价值300元,小孩手镯1个,价值500元。

  在尝到了抢劫的甜头后,李艳波又开始继续作恶。仅仅5天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2月23日,李艳波逃窜到锦州北宁市的沟帮子,抢劫并杀死了一名女孩。

  杀人后,李艳波继续过逃亡生活,当他流窜到鞍山市的台安县时,他又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一名女中学生。李艳波入室威胁住小姑娘后,小姑娘拼命反抗,丧心病狂的李艳波最后掐死了小姑娘。然后点着液化气,烧毁了房子。

  记者手记

  李艳波没有想到的是,他流窜到各地实施抢劫、强奸、杀人,这些累累罪行早已被警方确认并将他列为网上逃犯。关于他的通缉令也在《正在行动》的节目中播发,这种大范围的全民通缉,已经让他无法继续逃匿。

  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起案件的举报人将给予重奖。虽然警方对这位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但是,如果您已经收看了《正在行动》节目以本报本期报道,记者想代表那些受害少女和她们的家长,向您致以感谢。

  对话色魔

  我要躲 他们肯定抓不着

  记者:有没有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

  李艳波:有。

  记者:因为什么?

  李艳波:因为作这些事情。

  记者:会做恶梦吗?

  李艳波:(沉默)

  记者:做不做恶梦?能睡着觉?

  李艳波:刚开始睡不着,后来就能了。

  记者:你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你没有觉得后悔?

  李艳波:没有。

  记者: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

  李艳波:知道。

  记者:是什么?

  李艳波:最终结果,死路一条。

  记者:如果这次警方不抓你的话,你是不是还会继续作案?

  李艳波:能,那指定能。我要是在哪里一躲,他们肯定抓不着我,真的!

  记者:你作案了,你犯法了就一定会被抓住的!你明白不?

  李艳波:是!但是说心里话,在生地方,就是咱们走个对面,都不一定能认出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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