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LOGO征集活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1票  浏览2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6月02日 18:18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关于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LOGO设计征集办法 
    一、征集活动主办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简称“对外合作中心”) 
    二、活动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的有机物质。它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长距离迁移输送,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可长期在生态系统中累积;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体危害巨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对人类的影响会持续几代,对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大威胁。《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旨在削减、消除和预防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环境大国,积极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并于2001年5月23日成为第一批签署该公约的国家。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做出了批准《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这标志着中国将全面履行此公约所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和常规义务。 
    为履行公约,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5月我国政府成立了由环保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外交部、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建设部、海关总署和电监会等个部门组成的“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国家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同时在环保总局成立了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作为协调组办事机构,下设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07年4月14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履约工作全面启动。为提高公众对于POPs危害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的认识,促进公众参与,特举办“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LOGO征集活动。 
    二、征集的内容 
    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形象识别中的核心形象识别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标志(LOGO)。 
    三、作品的要求 
    1.LOGO设计以削减和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保护环境为核心思想,要求体现环境保护内涵,结构简洁,色彩明快,标志性强,富有创造性,有象征意义,便于传播。 
    2. 国际化      
    3.时代感 
    四、提交时间 
    提交设计方案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整,以设计方案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请于征集时限内提供设计方案一套,同时也可提供推荐设计草图1-5份作为备选方案。 
    1.主推荐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⑴ 一份核心设计方案 
    ⑵ 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  
    ⑶ LOGO的应用拓展 
    2.对设计方案作品的规格说明 
    (1)请提供整套主推荐方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  
    (2)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可选择设计不同尺寸的宣传Logo,如88*31、468*60等,同时请将图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3)请同时附上简短的构思说明  
    五、奖金设定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六个优秀作品,其中获奖作品一名,入围作品五名。获奖作品奖金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 
    另,本次征集活动特面向大专院校设置组织奖,奖金5000元。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收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联 系 人:苏畅 张晓丹 
    电    话:66532441/66532432 
    七、征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下载: 
    附件1:LOGO设计征集办法
    附件2:LOGO设计征集确认函
    附件3:LOGO设计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http://www.cenews.com.cn/gonggao/2007-05-29/1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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