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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救人溺亡续:打捞公司退还3.6万打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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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27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10日 19:03
  昨日,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改之意。

  当天,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前日在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该公司不道德行为提出强烈谴责。

  负责该案的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周谢介绍,昨晨,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在上缴打捞费时称,由于该公司成员事发时并不知道打捞的是英雄遗体。事后,当他们从新闻上得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人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以后很是悔恨,就萌生出退还“打捞费”的念头。

  有关该案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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