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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加拿大庭审涉嫌说谎 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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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47票  浏览4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2月26日 16:35
  据媒体所提供的陈冠希庭审情况来分析,陈冠希在法庭上的证词并不足以全信,难逃说谎嫌疑,具体分析如下:

  疑点一:2006年维修电脑时,以为将照片放入“回收站”就已经删除

  陈冠希在法庭上表示,2006年夏天,他将电脑送去维修时,将照片放入“回收站”,就已经以为删除干净。陈冠希的这种近似于电脑文盲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且看以下事实:

  (1)2002年,香港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透露,根据该公司的一份研究显示,香港在电脑、宽频及互联网三方面的普及率,整体位列全球第三,超越日本。第一、二位则由韩国美国占据。此外,2005年,香港15—24岁青少年使用电脑的比率高达97.2%。

  (2)陈冠希家境优越。陈冠希的父亲陈泽民是香港有名望的富商,与杨受成、成龙等人都是亲密好友,这也是陈冠希进入娱乐圈就一帆风顺的根本原因。此外,陈冠希从小在加拿大读书。

  (3)陈冠希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曾先后使用过3台笔记本电脑以及一台台式电脑。

  综合以上三点,在电脑普及率高、家境优越、更换电脑频繁的背景下,陈冠希竟然会犯下“以为将照片放入回收站就以为彻底删除”的错误实在是荒谬之极。

  疑点二:陈冠希仅仅确认4名女星

  在被先后曝光的1300多张照片中,即便不算上被后来媒体猜测的几位重量级女星,确认的女主角至少有7位。不过陈冠希在庭审时仅仅确认了阿娇张柏芝、陈文媛、颜思颖4人,而对其余3人(包括现任女友、杨受成侄女杨永晴)绝口不提。

  疑点三、陈冠希从未将照片示人

  陈冠希在庭审时表示,“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不过在艳照门爆发之后,香港媒体曾报道:陈冠希的特殊性癖好,他喜欢搞性爱自拍,更喜欢与友人分享,并且还传出陈冠希架有自己的FTP站,每次拍完艳照,都会上传到FTP供自己身边友人欣赏。

  从以上三大疑点可以看出,陈冠希在庭审的过程中显然有避重就轻的说谎嫌疑,不过具体的真相,还是交给香港警方去吧。
TAG: 陈冠希 加拿大 艳照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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