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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神秘讨债人:债务低于500万决不亲自出马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黑龙江生活报   发布者:转载
热度53票  浏览1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1月03日 09:50
债务低于500万,我不出手

  ——走近冰城神秘追债人

  民间讨债活动暗流涌动20年,但由于未能得到国家工商部门审批,一直被列于禁止注册的“黑名单”上。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商账追收职业培训的新项目再次引发了民间讨债活动合法化的争论。

  据介绍,商账追收师的首批培训6月在北京开班,现在已经有100多名学员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国家有关部门的举动是否意味着民间讨债合法化?现有的讨债公司生存状态如何?11月初,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资产千万的神秘追债人

  宋老大(化名)在哈尔滨的讨债公司里面是人人皆知的人物,他做讨债这一行时间最久影响最大。据说,不管多难讨的债务,只要他出手,没有要不回来的。

  像人们猜测的那样,干讨债这一行的都有一副有威慑力的外貌。宋老大一米八十多的个头,身材粗壮,贴着头皮留着短短的一层头发茬。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小孩手指粗的金链子,两只胳膊上还分别纹着青龙和白虎的图案。对于自己的过去,他不愿意多谈。但据别人介绍,宋老大年轻时在社会上非常“有名”,曾因斗殴致人死亡,被判过10年徒刑。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保外就医之后就干起了追债的行业。宋老大说:“那时候,私营企业刚刚兴起,讨债人还不是很多,企业有债务讨不回来的时候,往往找那些在当地有‘名气’的人物,所以那时候的讨债人与所谓的‘社会人’没什么区别。”宋老大当时的“营业”范围主要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一带。

  宋老大说:“谁也没想到追债能赚到钱,可是社会上对这方面的需求实际上已经很迫切,第一个月,就有三家企业找上门来,讨回债务十多万元,除去返还客户的八万元,自己净剩了五六万,这时我才发现追债大有可为。”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宋老大的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他手下有十几个人,买了两台车,还注册了法律咨询公司。如今,宋老大的公司已经发展为同类企业中的佼佼者。他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受理的业务金额不能低于20万元人民币。如果想让宋老大亲自出马,那么受理金额不能低于500万元。据介绍,宋老大的公司每年受理业务170起左右,以最低限额20万元估算,他们每年的收入应不低于一千万元。

  什么样的人找讨债公司

  据介绍,讨债公司的佣金额度是按账龄和讨债的难易程度来收取的。所谓账龄是指债务持续的时间。一般账龄是半年的债务,收取债款10%为佣金;账龄为一年的收取20%;账龄3年以上的,50%以上的债款就都要成为讨债公司的佣金。

  除了佣金之外,讨债公司还要预先收取一两千元的风险金。这部分钱用于支付讨债公司先期的调查工作,如讨债公司经过调查认为债务有追讨的价值,他们会进入实质性的讨债阶段,否则的话讨债公司会建议客户放弃。讨债公司主动放弃的情况很少出现,一般这都意味着债务人已经死亡。

  在宋老大的公司,记者亲眼见识了他们的讨债过程。一个外地的建材商为海城街的一家装饰材料商店供了三十几万元的货物,可是年终对方却以没有钱为由欠债不还,一直拖了半年的时间。宋老大问明了对方的商店位置和现在是否正在经营等情况后,果断受理了这单业务。一个戴墨镜的粗壮汉子被他叫进了办公室,外加几个业务员,一起跟着客户去讨债。

  他们来到建材商店,店主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她开始还辩解,可当讨债公司的人介入谈判之后,她就明显泄了气,并且表现得不那么强硬了,最后乖乖拿出了钱。谈判时,讨债公司的几个人就在屋里面四处溜达,表现得好像漫不经心,但显然是这种威慑力给欠债人施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据宋老大介绍,找他们讨债的多是私营小业主,最初是一些原材料的供应商,外地人不少;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国企、私企门类五花八门,某电信公司甚至还与他们联系过,欲追讨话费,最后因政策上的问题这单业务没有谈成。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年包工头找他们讨债的特别多,说明农民工的欠薪问题的确是很严重。

  一个讨债公司的客户与记者私下聊了起来。他说,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讨债了。虽然讨债公司的效率很高,但也不是没有隐忧的。比如有些公司以人身伤害的方式要账,引发刑事案件后一跑了之,债主就成了案件的主谋,要不到钱反而摊了官司。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与对方签订免责协议,即在合同上注明不允许利用非法手段讨债。

  讨债采用非常规手段

  前些年,在社会上流传过许多有关讨债的段子,比如有些人找肺结核病患者强行住到欠债者的公司或者是家里,讨要债款,对方无奈只能乖乖地还债。

  宋老大说,这些手段他早年的时候也用过,但因为过于野蛮现在早就放弃了。

  据介绍,讨债公司之所以能成为一种职业,就是因为这种行业的专业性。宋老大说:“讨债的手段很重要,有效而不能过于强硬,前些年第一批讨债公司都‘死’了,就是因为他们的手段不当引起了刑事案。”

  宋老大将自己的讨债手段总结为非常规手段——即在合法与有效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在这两点之间他特别强调合法性,并认为这是公司生存的根本。

  据了解,讨债公司实行的非常规手段说起来也并不神秘,实际上就是利用调查手段刺探债务人的个人隐私作为要挟或者调查企业的商业秘密,比如说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为了搞到这些材料,讨债公司通常会不惜代价,甚至出钱购买。据宋老大介绍,他们曾为了300万的债务花10万元买过一份材料。

  宋老大给记者讲了两个他们公司讨债的经典案例。去年3月,一个债权人找到他们要求讨债。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欠债者是一家负债数千万的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按理来说放弃也可以。可是通过调查,他们发现这家公司的老总却生活奢华,出入高档宾馆饭店,坐飞机飞来飞去。于是,他们就自己买飞机票,跟着这个老总飞了一个多月。最后,在一个月零一天的时候,老总终于顶不住压力还了债。

  还有一次,欠债人逃亡在外,谁也查不出去向,只剩他的父母亲在家里。经过调查,他们查出欠债人是个大孝子,于是决定从他父母那里打开缺口。他们给老两口雇了一个常年的保姆,给老人家重新添置了一套家用电器。老人家住二楼,下水道常年堵塞,一堵粪便就往上冒,老人找了多次物业不管。讨债公司出手把事情解决了。老人后来出于感激,把儿子秘密叫回来还了债。

  被逼债的老赖

  然而,讨债公司也并不是每战必胜的。他们每年有大约30%的债务追讨之后无结果,这些人就是欠债人中的死硬分子,在社会上普遍被称为“老赖”的人。谈起这些人,宋老大是极端地痛恨。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最高法院发布的消息称,每年经济纠纷中法院判决拒不执行,而须强制执行的案件,占到判决赔偿案件总数的52%。而一家地方法院的统计显示,70%的强制执行案件没能执行回来一分钱。

  为什么执行工作难以开展?有关人士认为,与社会诚信体制的缺位有很大的关系。欠债人往往利用起诉前分散隐蔽财产的方式,使法院没有执行的目标,然后自己再躲藏起来,法院甚至连欠债人的面都见不到。还有的公司本身就是皮包公司,一年一开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法院执行的时候,人员早已不知去向。

  宋老大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讨债故事。2002年,哈尔滨出了一个著名的老赖,当时,全国几十家债权人找到他们要求讨债,总金额近千万。公司迅速开展了业务。此时,老赖早已不见踪影,财产、房产也转移,尽管他们家的人生活依然富裕,可是吃的、用的都不是自己的。但是,宋老大他们没有放弃,经过研究他们认为老赖没跑远,肯定就在附近,而且他还经常回家,因为在老赖家的垃圾里发现了一些老赖用过的药瓶等物品。于是,他们开始蹲坑,可是两个月没见老赖任何踪影。终于有一天,老赖大意了,竟然外出买东西被发现。公司立即出动了几十人将老赖住的别墅团团围住,堵住了出口,然后向法院报告。可是等法警赶到别墅时,里里外外找了个遍竟都不见其踪影,他竟然在别墅里面蒸发了。至今也没人知道这个老赖是怎样逃走的。

  民间追债合法化的争论

  宋老大说:“现在的讨债公司越来越多了,说明社会有需求,这个行业有存在的价值,不管地下运行还是国家承认,它都不会在短期内消失。”

  宋老大表示,相对来说,他希望得到国家的承认,并注册一家讨债公司。但他不会去参加所谓商账追收师的赔训,因为“明显是在走形式,‘电话催账,再用信函,之后是上门拜访,都不成功最后再采取法律手段’,如果真那么容易的话,还能有讨债这个行业吗?”

  律师姜启凡认为,讨债公司大面积的出现是法制社会的尴尬,表明法院执行难的严重程度,当执行成为一纸空文的时候,求助讨债公司就成为了一种不得已的行为。另外,这种现象还说明我国现阶段商业道德水平低下,商品经济的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我们有《破产法》却缺少破产之后的惩罚机制,企业家破产后道德上不受谴责,生活无影响,客观上给有些人假破产真赖账制造了可乘之机,改变这种状况还要从建立信用体系加强惩罚机制入手。

  另外,有关人士提醒企业,讨债公司还未得到国家的认可,讨债仍是一种地下行为,讨债公司本身往往管理不规范,甚至屡屡出现扣留雇主的案件。因此,企业应尽量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求助讨债公司时也应多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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