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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洁员工地偷钢管称遭“扒光衣服”围殴(组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厦门网   发布者:本站编辑
热度166票  浏览2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5月27日 21:05
  事发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在建工地,此前还遭4个工人围殴

  因涉嫌偷窃工地内的钢管,49岁的王女士被4名工人围殴,虽未伤筋动骨,却也是遍体鳞伤。而更让王女士感到羞辱的是,这4名工人将她反绑在脚手架上,扒光了全身衣裤。

  工地里遭围殴反绑脱衣

  49岁的王女士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从事保洁工作。她暂住在华大附近的浒井,每天上班都要经过华大在建图书馆工地。本月15日(周六)本应是王女士休息时间,但闲不住的她清晨5点多就出门了。按照王女士的描述,她平时有捡废品的习惯,当天她途经华大这处工地时,见到围挡有缺口,里面有一些废弃可乐瓶,于是她就想进去捡来卖钱。

  王女士告诉记者,“我只想捡可乐瓶,距离那些堆放钢管的位置还很远,但是里面的工人说我偷钢管,先后有4个人过来打我。不仅拳打脚踢,还用工地内的竹片跟木棍进行殴打。”殴打之后,工人将她反绑在脚手架上,扒光了她身上所有的衣裤。记者也见到了王女士当时被扯掉的保洁员制服,衣服扣子掉了,裤子也被撕裂了。

  而王女士的儿子小张也提供了母亲受伤时拍下的照片,在照片上,王女士的后背和腿部都是红红的一大片,几乎是遍体鳞伤。小张还说,母亲的一块价值1000多元的手表也被抢了,这是女婿送给她的礼物。
王女士受伤后拍下的照片。王庆平 摄
王女被扯破的衣服。王庆平 摄

  破衣蔽体跑进小庙求助

  在旁人的劝说下,王女士这才被放了下来。她用破衣服遮挡在胸前,一路跑到附近兑山的一座小庙去求援。看守小庙的老李夫妇施以援手,给她找来了一套衣服。老李告诉记者,当时王女士进庙里求救时确实很不雅,浑身上下都是伤,只用破衣服遮挡在胸前,双手还一直发抖。

  穿好衣服的王女士踉踉跄跄回到暂住处,整整在床上躺了两天,不仅仅是因为身体受伤,更觉得自己没脸再出门。过了两天,王女士才将事情告诉儿子,儿子小张这才报警。回想起打她的那4个人,王女士说没多大印象,因为当时她感觉很害怕,只隐约记得他们的年纪都在50岁左右。

  儿子小张觉得母亲受到这样的羞辱让他们无法接受,除了要求施工方给个说法之外,还要求对方正式道歉,支付医药费以及40000元精神损失费。

  向警方承认偷了4根钢管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在接受辖区侨英派出所笔录询问时,承认自己偷了工地4根1米长的钢管。此处工地归属两个建设公司,厦门中联与厦门环海华公司。厦门中联项目部黄经理告诉记者,他也是到警方前来调查时才知晓这件事情。为首打人的是一个姓罗的四川籍工人,他是环海华的工人,负责看管工地。目前,罗某已经逃走了,联系不上。至于其他3人,黄经理表示,他也无法确认,“至于有没有脱光她的衣服,要由警方来调查确认!”

  黄经理表示,在打王女士这件事情上,他们是有错的。而在辖区派出所的介入下,双方昨天又进行了协调。黄经理表示愿意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以及适当的精神抚慰费。双方随后达成了一致。

  “扒光衣服”若属实 工人恐领刑3年

  厦门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任何公民发现都可以上前制止,并扭送司法部门(具体是公安机关)处理。但是私自殴打小偷就侵犯了小偷的生命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权,如果造成人身伤害也是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事件中最特殊的是妇女被扒光衣服,如果王女士所陈述得到证实,那么这些工人就犯了侮辱妇女罪,甚至可以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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