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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有固定住所即可落户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辽沈晚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203票  浏览27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21日 15:05

  辽宁省将彻底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统称“居民户口”。该省公安厅日前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在经常居住地落户”,落户条件是“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据悉,这些新措施是在该省有史以来第一个“流动人口服务月”进行。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科科长刘业英承认,这意味着,辽宁户籍改革事实已经开始,最终目标则是消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1950年代,中国建立了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出现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

  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就全省流动人口服务月活动及二代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发布。发布会现场,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田铁成称,辽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经常居住地落户。

  在辽宁,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在户口的限制下,包括子女就学、医疗、交通事故处理甚至最低生活保障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这带来了诸如两地分居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城乡差距的减少,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差别的呼声日益高涨。此前,3月29日,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议题之一便是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由此,户籍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具体到辽宁,惟一的悬念就是改革的时间。中共十七大将于今年秋天召开,预料中共会把总书记胡锦涛的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正式采纳为中共的基本方针,而这将有望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步伐。但有分析称,尽管僵化死板的户籍制度早已不合时宜,而且日益成为阻碍实现社会和谐的一大障碍,但它仍是力保地方经济繁荣的尚方宝剑,要求制度无异于与虎谋皮。

  分析称,户籍制度改革遭遇的最强大反抗力,来自各城市的政府。改革户籍制度意味着,各地市政府要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满足因城市人口增多而带来的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例如,光是为了最低限度地维持社会治安,深圳就得将现有警力增加至少两倍,更遑论其它改善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了。

  对一个城市的政府而言,户籍制度依然是力保地方经济繁荣的尚方宝剑。可见,要求地方政府改革户籍制度,无异于与虎谋皮。既然如此,就应该由中央政府,而不是指望地方政府,来直接推行这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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