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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批准设立同性恋学生社团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VOA   发布者:安华
热度133票  浏览19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0月29日 11:54
广东中山大学批准组建中国大陆第一个合法注册登记的同性恋学生社团“彩虹社”。

学校当局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经过一个月的考虑之后,上星期批准“彩虹社”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成立。“彩虹社”负责人、一位名叫廖明珠的学生表示,此前,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已经有学生团体帮助同性恋学生互相联系接触,但是只能在校园以外或者通过因特网组织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表示,他的研究发现,89%以上的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和接纳的态度,这个数字比中国全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接纳程度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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