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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卫局长力挺业主 告开发商瞒建垃圾站(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时报   发布者:孙婷婷
热度106票  浏览7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06日 15:30

广州环卫局长力撑业主告开发商瞒建垃圾站

 昨日是广州市环卫局局长接访日,海珠区晓港湾商业住宅区的的20多名业主一大早就赶来投诉,反对小区花园内的凉亭被改作垃圾收集点。局长吕志毅表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选点早有规划,开发商应该在售房前就把情况向买房者公示,假如当时隐瞒规划,房子出售后又开建配套设施,导致居民利益受损,他支持业主向法院告开发商。

业主:不让休闲地变垃圾站

晓港湾B1、B2楼的多位业主昨日向记者表示,他们2003年买房入住,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


绿地上原有的凉亭已经被拆得只剩下几根钢筋水泥柱。黄亦民 摄

楼盘开发商广州英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解释说,小区一直未能通过国土房管局的综合验收,因此没有向其发放房产证。而为了通过验收,小区中必须建设一个垃圾收集点。

于是在上月29日,受雇于英华公司的小区物业向居民散发了一份告示,称4月内小区将在绿地上修建一处垃圾中转站,告示同时保证“该垃圾中转站建成后,我公司决不将该垃圾站投入使用。”同时公布的施工图纸显示,施工方将在中转站周边布置假山、雕塑等遮蔽物。因此,物业公司认为修建这样一个中转站对小区环境“有益无害”,但消息一传出,即遭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极力反对。有业主告诉记者,3月底以来,他们已经多次赶走了开发商请来的建筑队,因此工程现在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环卫局:“规划了就一定要建”

在昨日的接访现场,20多名业主代表表示,当初买房时英华公司未向其说明该处绿地会建垃圾站,在向其展示的规划图中也没有这样的内容。因此,他们希望环卫局能够出面制止开发商的行为。

吕志毅表示,假如居民所说属实,则开发商是在蒙骗消费者。他介绍了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流程:规划局每批出一块地,都会向开发商列出地块的“公建配套”规划要点,一般包括配电房、居委会办公建筑、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开发商必须根据要点在建房时做好规划,在卖房时其图纸要向购房者公示。

吕志毅称,环卫局接到过多宗投诉,称环卫部门在没有标明建垃圾站的地方修垃圾站,其实,都是开发商在买房时隐瞒了有关信息。国土房管局在进行综合验收时,一定会按照规划图纸来对比,这时开发商为了拿到房产证,不得不补建公用设施,居民不知情,就到环卫部门投诉。

吕志毅强调,已经规划好的垃圾收集站,不建是不可能的。但他提醒市民,买房时一定记得要开发商出示规划局的批文,看清变电站、垃圾压缩站等的位置,避免无良开发商利用市民购房心切的心理侵害权益。假如开发商当初故意隐瞒规划实情,他支持居民告开发商。

开发商:不建垃圾站验收难过

昨日记者找到英华公司在晓港湾住宅区内的办公地点。开发商方面的陈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居民4年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是垃圾站等配套设施未完成,无法通过国土房管局的验收。

对有业主指责开发商没有事先告知小区里会建垃圾收集站的情况,他强调,现在要建的垃圾站在2003年就已经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那么4年前买房时华英公司究竟有没有向买房者公开这一规划呢?陈先生表示,他到公司的时间比较短,不知道售楼部负责人如何向购房者介绍楼盘情况。他又表示,当时是雇佣外面公司售楼的,但他不清楚那家售楼公司的名称,更不知道联系方式。至于为何拖到现在才开始修建垃圾站,陈先生未给予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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