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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堕云雾的高莺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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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12票  浏览6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04日 19:45

要点提示:一起花季少女坠楼身亡事件,因为当地政府的不当处置,因为诸多当事人和目击证人主动或被迫回避,因为主管部门一味生硬地定性而始终没有人性化地正面地给家属和公众披露信息,更因为没有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机制,从而在旧事重提之后,给全社会的公众提供了一个相当大的自我阐释和想象的空间。

7月21日,高莺莺案传出消息:其中关键证据——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父高天虎所有。一时,舆论大哗:苦苦告状四年,难道就是为了告自己?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但是,多个消息源证实,此结果为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为首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出现错误的概率极低。

高莺莺案一时奇峰突起。为何高天虎苦苦告状四年不止,其中是否存在重大冤情,为何四年后才成为媒体焦点,这都成为人们心头难解之谜。

自杀和被冤杀的两个版本

襄樊老河口市西北7公里洪山咀办事处有个宝石宾馆,2001年9月12日,附近赵岗村村民高天虎18岁的女儿高莺莺来到这个宾馆做服务员。

2002年3月15日晚上,10点多钟,高天虎接到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的电话:“你女儿不见了!马上到宾馆来一趟。”

“前天刚见过面”,想着“好好的姑娘不会有什么事”,高天虎说明天再去。没想到对方口气很急:“……情况不太好,你们现在就来吧!”

高天虎急忙骑上摩托车,带着老婆陈学荣,摸黑赶到了宝石宾馆。在宾馆四楼,高天虎夫妇见到了王淑军和她的妹妹。“高莺莺上九楼送茶后就不见人影,已经一个多小时了。”王淑军说。

几分钟后,老板王淑军喊“人找到了,找到了”——陈学荣看见自己的女儿高莺莺被人从三楼大厅抬了过来,满脸是血。顿时,陈学荣泪如泉涌,上前抱住女儿,送到老河口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人早已死亡!

好端端的女儿没了,高天虎夫妇觉得天塌地陷,问王淑军的弟弟王勇有没有报案,不料对方说:“如果你们要报案,我们就不管了。”这时,高天虎的二弟高天成、妹妹高玉枝相继赶到,高天成用手机拨打110,一直打不通,只好亲自跑到公安局报案。

在震惊和悲痛中,亲人们注意到了高莺莺尸体上的一些异常:“右耳后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红色握痕;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洞开,裤子穿得拧着,腰带不知去向。”

高莺莺的姑姑高玉枝说,当时没有说莺莺的死因,但从女性的直觉出发,她觉得侄女一定是被人欺负了,被谋害或者自己跳楼。因为,宾馆不是什么好地方,尤其宝石宾馆,里面不仅有小姐,高莺莺死的当晚还开有赌场。

这些异常的因素,使得高家诸多亲属均认为高莺莺死因不简单。

16日9点左右,老河口市公安局的刑侦、法医到现场侦查后,法医回到第二人民医院对高莺莺进行尸检。

在高莺莺几位女性亲戚的记忆里,尸检进行得很快,只有十来分钟。“只是翻了翻眼皮,捏了捏胳膊和腿,解开衣服看了看,就说‘放心吧,你侄女是清白的’。”

高莺莺父亲和爷爷向记者哭诉

法医刘子刚则告诉本刊,以他为首的三名法医完全按尸检程序来,检查了阴道,发现“里面没有精液,内裤上也没有精斑”,但“处女膜属陈旧性破裂”。“我顾及到高莺莺还是个姑娘,就没写到尸检报告中去。”刘子刚说,这为以后死者家属攻击他没有检查下身留下隐患,“其实都录了像”。

尸检后,按照当地风俗,高莺莺换了寿衣,被拉到殡仪馆。在此期间,高家对高莺莺脖子及手腕处的疑点进行了拍照,藏起了换下的衣服。

下午三点多钟,高家亲戚们被召集开了一个会,法医宣布高莺莺死于自杀,还“以党性担保”。而高家的亲戚则认定高莺莺为被杀,“跟法医几乎要吵起来”。

直到现在,高家都很奇怪,为什么高莺莺的死亡从一开始就有那么多的市里的领导关注,因为,16日下午的会上,出现了“市委工作组”的身影,这在以往极其罕见。

权力的介入,加大了高天虎夫妇及其亲属对高莺莺死因的怀疑,“这正说明高莺莺的死根本就不是跳楼自杀这么简单。”而且,市委工作组不断地催促尸体火化,让高家更加怀疑其动机的复杂。

17日上午,在对高莺莺死因有争议的情况下,高家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门前,还在宾馆三楼大厅外拉了一个白底黑字的横幅:宝石宾馆还我女儿。可是宝石宾馆的老板已经不知去向。

宝石宾馆

下午,老河口市的权力核心——市委书记刘金元来到宾馆,和一介平民高天虎商讨起撤离宾馆事宜。身份的落差并没有让高天虎受宠若惊,事情反而加速向另外一个轨道行驶:为何刘金元亲自出面协调此事?

刘金元强调,“宝石宾馆是第一个港资企业,尽量把这个事情要处理好”,但这个理由无法让高家信服。

“当时刘金元说给3000元钱,要把尸体先火化再说,然后把价格抬到2万多。我们回答说不是赔多少钱,是不相信莺莺自杀,希望重新鉴定。”

权力和平民的对接没有成功。市委书记告诉高家,别闹了,明天8点以前一定给你们解决。围观在宝石宾馆的几千群众渐渐散去。

市委书记走后,高家有亲属感觉事情不对,因为“宝石宾馆附近的公路上,隔不多远就停着一辆小车,里面都是警察。”

当时就有人告诉高天虎,“会不会要来抢尸体?”因为,之前有一个三轮车司机没交养路费,被交警部门追赶翻车身亡,家属不服调解,也是警察把尸体抢走火化了。

“书记都说明天早上给我一个满意答复了,应该没事的。”第一次和市委书记打交道,尽管怀疑其动机,高天虎还是很相信刘金元的话。后来,由于大家都担心,有邻居还是找人带了个摄像机来,“如果警察抢尸好留下证据”。

担忧很快成为现实:18日凌晨4点多,“两卡车武警”左手盾牌、右手警用橡胶棒,开到了宾馆门口,还有200多警察,一起向停尸的地方冲过来。

先是抢走了摄像机,接着把高天虎抬起来,扔到了楼梯转弯处的平台上,“一边脸被打得流血”,高莺莺的母亲陈学荣趴在棺材上说了句“我是死者的母亲”,被暴打,警察们边打边说“打的就是你”。后陈学荣被人倒挂双脚拖下楼,背部被拖得鲜血直流。

高家的邻居陈克强因为看到陈学荣被警察踢了几脚,大喊“警察打好人”遭遇痛打,后被塞到警车后备箱,腿部因此而受伤。高天虎的舅舅孔令娃脚部受到橡胶帮痛击,多日无法行走。

此后,这一轰动老河口乃至襄樊市的暴力一幕,通过不同途径在民众中传播,不断演化成多种版本,结合后来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被抓带来的官场地震,成为当地官场黑腐乱象的一个具体例证。

高莺莺的棺材很快被抢走。武警和警察同时抓走高天虎弟弟高天成、亲戚高志龙、邻居陈克强三人。

高莺莺的死,从高家和宝石宾馆的民间纠纷,至此变成了普通平民和当地强势政府之间的较量。

3月18日上午,高天虎被市委工作组告知:晚上10点之前,尸体必须被火化,签字要火化,不签也要火化;不火化,几个亲戚要停职,关着的亲戚也别想放出来。

无奈中,晚上高天虎在市委工作组拟定的《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甲方:高天虎。乙方:市委工作组。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高莺莺尸体火化后,乙方给甲方协调补偿费四万九千元,作为高莺莺一次性死亡及丧葬的补助费用。

二、甲方同意在2000年3月18日晚将高莺莺尸体火化。

三、甲方其他开支由甲方自负(不含殡仪场馆、火化尸箱费用)

四、甲方领取死亡及丧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协议书上甲方是高天虎,乙方为市政法委副书记韩思成。高家说,在高天虎的坚持下,才在第二条后又加上了“如发现新的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句。

签字前,高天虎泣不成声,号啕大喊:女儿,我对不起你啊!

在普通民众眼中,宝石宾馆是一个藏污纳垢之处,名声不佳。而且,名为港商、实为四川人的女老板王淑军为人霸道。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是,王和时任老河口市委副书记的周某(后案发被判刑11年)关系暧昧,每遇纠纷,这位川籍女老板动辄扬言,“召集市四大班子讨论”,狂妄一时,为当地人所反感。

此外,高天虎夫妇还注意到了许多富有暗示性的细节。比如,陈学荣回忆,那天宾馆出事时,刚赶到宾馆就发现两个男人,好像是穿着短衬衫的,一边跑一边瞅着他们,然后马上开车跑走了;报警时,110竟然打不通;高莺莺火化后,有不明身份的人开车跟踪他们……

18日清晨,抢尸,钢盔、盾牌、殴打、流血等众多极具象征意味的符号和行为,加剧了民众对高莺莺死亡的怀疑,他们至今仍笃定地认为“这是一桩冤案”:高莺莺的死必然和襄樊市高官牵连在一起,不然何至于调动武警镇压?

一个能说明民意的细节是,高莺莺的尸体被抢到殡仪馆后,殡仪馆的路口聚集起了大规模的群众,纷纷要给高天虎夫妇捐钱,让其上访告状。

21日,高莺莺下葬,原本好好的天空,突降暴雨,这一具有窦娥六月飞雪般喻意的自然现象,助添了民众的怀疑。

离奇死亡、色情宾馆、暴力抢尸,强迫签字,地方要员的高调介入……这些似乎都在暗示着高莺莺案背后另有隐情,而公众通过惯常的解读,诸多疑点和隐情的存在,就意味高莺莺之死是一个“冤案”。

高莺莺案为何沉寂四年

2002年3月21日,高氏夫妇埋葬了高莺莺,22日一早,在女儿坠亡七天之后,夫妇二人踏上了上访之路。离家时,带走了高莺莺死亡时穿的衣物,包括内裤。

他们不敢再呆在老河口,那个地方让他们感到恐惧——女儿火化后,市委及市政府的领导千方百计阻挠他们上访;在他们到达京城后,还责令其岳父陈某到北京将其带回……

高天虎及弟妹多次向法医刘子刚讨要女儿的尸检报告,法医说向政法委要,政法委说向公安局要,到了公安局,又说向法医要,“前前后后跑了几十次”,一个本该看到的尸检报告愣没看到。

他们感到愤怒、悲哀。

5月22日,高天虎“分别向中央、国家政法委、公安部、全国妇联、湖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致信”,反映“老河口宾馆老板王淑军逼死他女儿”和他认为的相应疑点。

6月19日,高天虎夫妇托人找到南阳昊宏律师事务所的张元亭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将女儿的内裤送到武汉检验。结果证实了他们的怀疑——“内裤裤裆处斑迹中检见少量精子”!

高天虎立即电告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们,电话中,几乎“哭昏了过去”。

拿着这份鉴定结果,高天虎再次到公安部上访,上访信被层层批转至老河口市公安局,高莺莺死亡事件回到起点。

而老河口公安局早在事发后即做出“自杀”结论,当年7月5日,针对高家的上访,该局又出具一份《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我局侦查部门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认定高莺莺系自杀,完全排除上访人高天虎所指控的‘因女儿不同意卖淫被逼得跳楼自杀’的可能性……”

就这份调查报告,高天虎无权看到,尽管该报告对武警抢尸只字未提。

上访没有结果,高天虎夫妇心有不甘,他们的足迹遍布陕西河南、河北、北京,其间,“替别人拔过苗、捡过破烂、蹬过人力车,什么吃苦的活都干过了”,“有了几百元钱就去上访”,老河口原本幸福的家,再也没有回去。

2002年底,高天虎母亲去世,高天虎夫妇没有回去,主要“因为心里难过”。

高莺莺死亡前,高天虎在老河口赵岗街上开个小店,卖沙发、家具兼带种地,日子过得逍遥自在。然而,女儿的死把这一切都打得粉碎。

据邻居介绍,高天虎年轻时,当过海军,退伍后因帮人打架,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服刑四年后出狱(这也是公安机关说他是有前科人员的来源)。其间,陈学荣一个人带着高莺莺过活,“日子相当艰难”。出狱后没几年,第三个孩子又不小心掉进门口的石灰塘中淹死了,从此没了儿子。

生活如此多舛,但高天虎依然没改变自己仗义的性格。赵岗街上,有一卖化肥的人家,垄断了市场,不允许别家卖,高天虎不信邪,特地跑到工商所,问:劳改犯叫不叫卖化肥?没两天,高天虎特意让人拉了两车化肥,在街上招摇而过。“后来也没真卖化肥,就是看人独霸生意,打抱不平。”

高莺莺死亡的尸检法医刘子刚告诉本刊,由于高天虎的不断上访,除去2002年湖北省公安厅督办的调查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也都曾派人下来问询此案,但最后都不了了之,都认同老河口市公安局的结论,认定为自杀。但高家人说,这些上面派下来的人,没和他们接触过。

高天虎夫妇在“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中煎熬。

一次,和本村关系较好的陈克强打电话,高天虎说:我是回不去了,只要一天不死,就要告下去,非要见见包青天……但钱也没有了,这事儿还没有个头……!听得陈克强泪流满面。

高莺莺案何日真相大白

2002年10月,孙楚寅被双规,随后,襄樊官场发生地震——陆陆续续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其中市属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襄樊最严重的吏治腐败如山洪暴发。

此间,有人给高天虎夫妇打电话:赶快告吧,你们的机会来了——在普通民众的想象中,能调动武警、指使市委书记的,也只有类似孙楚寅之类的高官,高官的倒台,必然能带动一批冤案的昭雪。

可是,襄樊官场地震并没有给高天虎夫妇的上访带来任何转机。根据新的信访条例,还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他们的上访还是被层层批转到老河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还是要亲自到该刑侦大队查询进展情况。

2005年8月,孙楚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0月,《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带着探究“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范围的腐败”的目的来到襄樊采访,“无意中听说了高莺莺死亡事件”,于是,该事件成为“襄樊官腐并发症”的重要素材。

文章写道:“少女无辜丧命,三年有冤难伸……她叫高莺莺,是宾馆服务员,被嫖客纠缠,奋力反抗。结果,被人从宾馆高楼的窗户里扔出,坠楼而死……这件事在当地震动极大,愤怒的老百姓围住了火葬场。结果,死因未明,却被强行焚尸灭迹了。原因很简单,这个嫖客与市委书记孙楚寅有关。”

文章刊出不久,孙楚寅的儿子孙磊将《民主与法制》杂志告上法庭。

今年5月,该杂志派记者再赴襄樊采访高莺莺死亡事件,并联络上了高天虎。7月初,一篇《高莺莺之死九问》,将四年前这桩官民各有表达的悬疑事件重新推至公众面前。

文章称:人命关天,公安局为何处理草率;高莺莺是跳楼自杀,还是另有死因;“自杀”的证据为何矛盾重重;法医为何草草鉴定;为何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为何急于将尸体火化……

这篇辛辣的文章迅速引爆民意,评论无数,震动国内外。针对网上舆情,中央有关领导及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真相。

7月4日,襄樊市委安排市政法委、纪委带领市公安局选派多名刑侦人员组成案件复查组,赶赴老河口市开展工作。同时,请求省公安厅派出刑侦专家组指导复核调查工作。12日上午,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著名法医专家陈世贤教授率公安部专家组抵达湖北省老河口市。

17日,漂泊至河北新乐打工两年半的高天虎夫妇被警方带到北京,包括内裤在内的高莺莺死亡时穿的衣物送至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测。

21日,高天虎夫妇再从新乐去北京询问检测结果,双双被扣,23日,以“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同时传出消息,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所有!

舆论大哗。

舆论大哗的原因很简单:不管真实与否,这一结论实在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常识范围。因为很难想象,作为为女儿申冤的父亲,高天虎怎么可能随身带着附有自己精斑的内裤四处上访求告?

8月9日,南阳汉治律师事务所的岳建州律师会见了当事人高天虎,高明确告诉律师,内裤上的精斑绝对不是他的。

一方是苦苦上告了四年多的死者父亲,一方是中国著名的大法医,高莺莺死亡事件让人如堕云雾,而襄樊警方更让人费解——高天虎的家人、知情的村民纷纷受到警告,“不要对媒体乱说”。

8月14日,本刊致电襄樊市委宣传部,一位科长告诉记者,专案组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尚未确定,一切都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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