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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750万收编 中消协悄然变身吃皇粮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41票  浏览5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14日 19:33

    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正在悄然“变身”——这个在中国牵涉人数最多的协会组织,不仅吃上了“皇粮”,而且还酝酿着一场职责上重大的改变:将从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

    中消协将从繁琐的组织维权工作中超脱出来,转而从事更具宏观层面的“消费风险预警”方面的指导性工作。然而,中消协的“变身”同样遭到质疑。业内人士警告说:“如果中消协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权力来体现对消保运动的引导,那将是中消协被广大消费者否定之日。”

    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当中国内地众多的协会组织尚在因“社会筹资”而倍感艰难与困惑的时候,中消协却已吃上了“皇粮”。迄今为止,能够享受这一“待遇”的,在中国内地只有中消协一家。

  每年750万元人民币不算多,但用来“收编”中消协足够了。当中央财政直接向一个尚须每年在民政部履行注册手续的协会直接拨付这样一笔款项,用以全额负担这个组织全年运营费用之时,750万元的意义似乎早已超出货币面值本身。

  一位接近中消协的人士透露,中消协正在酝酿,不再直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案件。虽然目前这项内容还没有最后取得一致,但尽量减少投诉受理和组织维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共识。

  日后中消协的主要职能将发生转变,其主要职能有二:一是购置、获得产品样本进行测试和比较研究以及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普查活动;二是在这些测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公布比较实验结果和消费调查结果,在中消协内部,把这项工作形象地称为“事前预警”。

  此前,中消协主要负责人曾多次和瑞典、韩国日本以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负责人进行交流,并多次进行考察,发现这些组织的主要职能基本上都是在预警层面,而不是直接处理投诉,解决纠纷。中消协的职能调整,亦是遵从国际经验。

  尽管未来的中消协很可能将疏远“事后维权”,但是,自从其诞生之日起,为消费者组织维权就一直是其最深刻的“身份”烙印,尽管“成败皆半”。

  接近中消协的人士说,中消协内部的意见是,在弱化“事后维权”之后,把受理投诉的主要职能转移到地方消协。这意味着,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中消协方面倾向于进行“属地化”化管理。

    不过,究竟如何进行投诉管理属地化工作,以及如何划分属地等细节方面的问题,目前中消协尚未有明确的精神与方向。要实现这样的事权划分的配属,如何与地方消协组织沟通与协调,将是必须进行而且是绕不过的环节。

    然而,中消协投诉管理属地化的思路,在一些经常参与“维权”工作的专业人士看来,仍存在着很大的障碍与问题。一位长期与消协合作的律师表示,这种属地化投诉管理的方式第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全国市场一体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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