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鹰阵:中国歼-7战斗机的发展与应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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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2票  浏览2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8月29日 11:34
●江雨 杜东冬

  歼-7型战斗机是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目前装备规模最大的战斗机。该机依靠本身所具有的飞行性能好、轻小灵活、低成本、高效率率和使用维护简单等技术特点,在中国海、空军战斗机装备系统中一直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歼-7的原型米格-21在前苏联空军装备体系中属于前线战斗机,主要执行争夺战区制空权和拦截敌方战术攻击机的任务,在技术上属于第一代两倍音速的战斗机。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初期引进歼-7型战斗机的生产技术后,国内基础薄弱的航空工业用了接近20年的时间才使歼-7型战斗机真正达到实用化。在此期间,米格-19的仿制型歼-6型战斗机一直是中国海军和空军战斗机部队的主要装备。

  中国空军所装备的先进战斗机数量一直很少。面对国外普遍装备米格-23、米格-29和F- 15、F-16这些现代化的先进战斗机,20世纪80年代早期以歼-5和歼-6为主要装备的中国空军在装备技术上受到了非常大的压力。国内装备的歼-6型战斗机面对国外第三代高性能战斗机时基本上没有实际战斗力,仅仅等于简单的数量符号。中国海、空军在迫切的装备需求的影响下,一方面加快装备歼-8和发展新型第三代战斗机的速度,一方面从俄罗斯大批量引进苏-27SK重型战斗机。

  


  
中国空军目前仍然大量装备着各种型号的歼-7型战斗机。


  中国国土面积广阔,国土周边又有很多国家,这就使中国空军必须保持相当数量的战斗机力量以维持在多个方向上的防空作战能力。中国的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后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仍然没有能力支持海、空军使用现代化的先进战斗机来完全取代过时战斗机。歼-7作为一种规格适当、具有一定作战能力又适合大批量装备的机型,就成为了取代大量落后歼-5和歼-6型战斗机的惟一选择。

  战术上的需要和经济上的限制使中国航空工业下了很大力气来发展歼-7系列战斗机。我军从上世纪70年代到本世纪初期开始先后发展和装备了歼-7Ⅰ、Ⅱ、C、D、H、E、G等几个主要型号,并且还在基础上开发了FC-1。我国直到近年来仍然还有歼 -7的改进型战斗机投产服役,由此可见歼-7系列飞机对中国战斗机部队的重要性。☆

  


  
北京军区空军装备的歼-7Ⅲ型战斗机已经不再采用迷彩涂装。


  鹰阵漫漫

  歼-7系列战斗机在中国持续发展了40多年。将这种国外已经基本淘汰的战斗机不断改进的主要原因,就是根据中国本身的战术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实需要一种比较便宜又具备一定战斗力的战斗机来配合高性能战斗机,以保证中国战斗机部队在战斗机数量上的需求。中国空军需要装备一种比歼-6更先进的机型来缩短与国外战斗机之间的技术差距。在技术和经济双重限制情况下,歼-7成为了代替歼-6的惟一选择。我国对歼-7系列战斗机的改进投入了很大的力量,也发展了多个改进型号。

  歼-7Ⅰ中国空军装备歼-7(米格-21)型战斗机的时间比较早,但是却长期无法形成足够的规模和可靠的战斗力。这主要是因为早期生产的歼-7仿制原型——米格-2lF-13型战斗机是该系列飞机的初期型号,本身在技术上就存在相当多的缺陷,实际的战斗力非常有限。这个型号在前苏联空军中很快就被较完善的后续型号取代。歼-7Ⅰ不但存在故障率高、设计不完善的缺陷,而且其带离式救生系统可靠性不高被空军称为“活棺材”。

  歼-7所存在的最重要缺陷在于米格-21是按照高空高速战斗机来设计的,亚音速机动性能未受到重视。而中国空军在传统和现实战术需要上都十分强调战斗机的格斗性能,这就使对歼-7所进行的第一次大改进以加强机动性能和可靠性为主要目标。虽然中国空军清楚看到了歼-7型战斗机的技术缺陷并力图加以改善,但是中国航空工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无法对这种早期阢型进行系统的改进和发展。早期改进型歼-7Ⅰ 型战斗机因为技术上达不到要求,生产了27架空军却不接收。直到经过多次技术攻关后,加强火力和提高亚音速机动性能的歼-71改进型战斗机在1980年才基本满足了使用要求。歼-7Ⅰ到1982年停产前累计交付了187架。

  早期的歼-7战斗机技术上存在很大缺陷,数量上也远不能满足空军的基本要求。但是作为中国空军装备的第一种两倍音速战斗机,歼-7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军使用歼-7型战斗机总计击落了6架高空无人侦察机和300余个高空气球,而且其也足中国空军装备中第一种极限飞行高度接近U-2型高空侦察机的战斗机。歼-7/歼-7Ⅰ型战斗机虽然数量少、技术问题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歼-6型战斗机飞行速度慢和升限不足的问题,成为中国国土防空部队中的重要战斗力量。早期型歼-7在技术上毕竟存在一定问题,当歼-7Ⅱ战斗机开始批量服役后,早期引进和生产的歼-7(米格-21F)型战斗机很快就退出了中国空军一线战斗机行列。

  歼-7Ⅱ1978年底,在歼-7Ⅱ基础上改装敞开式弹射系统、加大发动机推力,提高航程和改善起降性能的改进型歼-7被命名为歼-7Ⅱ。歼-7Ⅱ也是歼-7系列中第―个真正达到成熟和可靠性要求的型号,该机进入中国海、空军服役后就以较好的战斗性能和较高的可靠性得到了部队的欢迎,不但大量生产装备,而且以其为基础发展了歼-7H、技术更加先进的歼-7E和以歼-7M为代表的一系列出口改进型。出口的歼-7M、P、N战斗机在为国家换回大量外汇的同时,也提高了中国在战斗机设计和生产技术上的声誉。可以说联合研制FC-1项目的提出正是建立在歼-7系列飞机出口型优异表现的基础之上。

  歼-7H歼-7H从根本上来说足个不成功的设计。虽然该机设计目的是提高歼- 7型战斗机对空、对地作战能力,发展一种比强-5速度快、性能更加全面的多功能战斗机。不过,由于歼-7原型本身就不是专门的对地攻击机,歼-7H改进后在对地攻击能力上所获得的提高也极其有限。为提高飞机空战能力而加装的PL-8型空空导弹需要增加120公斤配重来平衡,改进后所增加的结构重量明显降低了飞机的飞行性能,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最终使歼-7H成为了一种鸡肋式的型号。歼-7H的发展没有获得预想中的效果,但是在加强歼-7型战斗机空战性能的同时提高对地攻击能力,以改善飞机的综合性能和作战使用弹性的思想足完全正确的。对歼-7H型战斗机所存在技术问题的改进和完善,最终促成了新一代歼-7型战斗机改进型——歼-7E的发展。

  歼-7E为了消除歼-7H所出现的技术问题,歼-7E型战斗机通过改进设计新的双三角机翼来达到取消导弹配重和提高飞机亚、跨音速飞行性能的要求。歼-7E型战斗机的发展使歼-7系列飞机在机动格斗性能上达到了第二代战斗机的上游水平,在有效载荷和作战航程上也得到了明显提高。我国通过歼-7E改进走出的独特发展方式,使歼-7这种性能较落后的战斗机在20世纪末期仍然具备了较强的战斗力和使用价值。中国空军歼-7系列战斗机的改进和发展一直将强调飞机的格斗空战性能放到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个发展思路与前苏联后期改进的米格-21 之间存在一定区别。可以说中国海、空军装备的以歼-7Ⅱ为基础设计的这一系列战斗机,在空战格斗机动性能上都明显超过了前苏联同型战斗机。

  歼-7C/D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从国外引进了米格-21中期改进型样机。我国根据空军对现代化全天候战斗机的迫切要求,在参考引进样机的基础上设计了歼-7型战斗机的全天候改进型,即歼-7C(Ⅲ),以及在歼-7C的基础上应用更完善的航空电子设备改进的歼-7D型战斗机。

  歼-7C/D型全天候战斗机的设计目的,就是为了使空军获得一种有一定现代化作战能力的全天候超音速战斗机。歼-7C/D通过扩大机头进气道面积所增加的进气道中心锥直径以容纳较大口径雷达天线,通过加大背鳍扩大机身内部燃料容量来提高飞机的作战半径。歼-7C/D的改进从技术观点来看是成功的,但是改进后其在战术要求上却没有达到原本的设计要求。以米格―21的机体尺寸来看,也确实不适合作为全天候战斗机使用。歼-7C/D型战斗机在全天候作战能力和航程等指标上与同时期的歼-8Ⅰ/Ⅱ型全天候战斗机存在很大差距,而为提高机载电子设备性能的改进也严重降低了歼-7C/D型战斗机的机动性能。正是因为歼-7C/D型全天候战斗力有限而机动性又明显下降的问题,使其没有得到海、空军飞行员的欢迎,无法用来代替歼-7Ⅱ在我军装备系统中的地位。

  歼-7G歼-7G足目前歼―7系列中的最新改进型。该机是中国空军通过对老装备挖潜来提高装备综合作战性能的重点装备之一,通过在歼-7E的基础上加装小型脉冲多普勒雷达和头盔瞄准具,有效增强了歼-7型战斗机的综合战斗力。加装雷达和头瞄的歼-7G在技术上和综合战斗力上虽然与国外第三代战斗机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但是在格斗作战中已经成为了一个极具威胁的空中杀手。

  歼-7G型战斗机因为受到机头进气道的限制,只能使用口径较小的天线。这个问题使歼-7G战斗机的雷达系统不但有效作用距离短,而且雷达扫描范围也较小。歼-7G在机载雷达上存在的问题决定了该型机仍然足一种缺乏独立作战能力的国土防空战斗机,必须在空/地基预警雷达和指挥系统的引导下才能够进行作战。☆

  


  
海军航空兵歼-7Ⅱ型战斗机返航安全着陆。


  


  
海军航空兵装备的歼-7E型战斗机。


  鹰铸辉煌

  中国海、空军装备的歼-7系列战斗机无论足在数量上还足在使用范围上,都是中国战斗机装备中的重要机型。具备轻小、灵活技术特点的歼-7系列飞机主要用来承担空军国土防空和争夺前线制空权的作战任务。但是,歼-7型战斗机存在机体尺寸和内部有效果空间较小所带来的机载设备简单、不具备拦射作战能力和航程过短的缺陷。机载设备简单使歼-7型战斗机在作战中必须得到预警雷达和指挥系统的辅助,而缺乏中距离拦射能力使歼—7在与高性能战斗机的对抗中处于劣势,航程不足又使歼-7系列飞机很难作为一种攻击性战斗力量来使用。

  中国海、空军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空中预警系统,依靠地面雷达对战斗机进行有效指挥和控制的距离不超过300公里,而且战斗机在距离地面雷达站180公里之外就无法得到对低空空情的有效支持。对于机载雷达和电子系统本身就不完善的歼-7 新型战斗机来说,失去了指挥系统的有效辅助是十分危险的,这也是歼-7型战斗机只能担任国土和前线防空作战任务的根本原因。即使是装有雷达的歼-7G型战斗机,也很难依靠自己本身机载雷达的引导来完成作战任务,在作战使用中仍然无法脱离地面指挥系统进行独立作战。

  歼-7系列战斗机的机体毕竟已经是50年前的设计,即使进行多次技术改造也很难达到与第三代战斗机正面对抗的要求。因此,歼-7型战斗机必然会随着中国新型战斗机服役规模的扩大而被陆续取代。歼-7的技术性能虽然不能适应现代化攻势作战的要求,但是却可以作为一面坚固的盾牌来承担繁重的防空作战任务。歼-7E/G型战斗机可以与预警雷达、地面防空武器和指挥控制中心共同构成综合化防空作战系统。当歼-7型战斗机与其他作战系统共同构成有效国土防空系统后,中国海、空军所装备的先进战斗机可以就将绝大部分力量投入远距离攻击作战行动中。

  歼-7系列战斗机不但具有较强的作战使用价值,而且对于保持和发展中国空军的整体战斗力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歼-7系列飞机首先可以用来作为歼-8和苏-27等重型战斗机的补充机型形成高、低搭配的装备体系。目前装备有重型战斗机的中国空军部队也大都有歼-7部队进行配合和切同。

  其次,使用歼-7型战斗机还可以用来保持—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中国空军所需要的战斗机规模较大,而新型战斗机的装备数量无法迅速满足这个要求。这就需要我军使用成本较低的歼-7型飞机来保持大量飞行员的飞行小时数,等到新机完成就可以仗飞行员更快地完成改装。

  最后,使用以歼-7型战斗机为主的机型在和平时期进行消耗大、任务强度低的日常巡逻飞行任务,保证高性能战斗机不必在和平时期就消耗掉较多的使用寿命,保持较高的剩余寿命和飞行小时来应对可能的作战行动。

  装备的先进与落后最终还足要看整个作战系统的配合和使用环境。歼-7型战斗机如果融合到中国军队的整个作战系统之中并加以合理的战术运用,通过与不同机型之间的配合作战,仍然可以获得很强的战斗力。目前装备的歼-7系列战斗机在被更加先进的机型代替之前,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仍然是我军战斗机作战力量的主力之一。★

  (《现代兵器》2006年第9期总第333期中国兵器第6~8页)

  


  
中国空军装备的歼-7E型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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